物业管理若干法律问题——市人大代表说法系列二
日期:2006-09-11
作者:君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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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培训工作委员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市民与法》——市人大代表说法系列二在浦东新区梅园街道的建工大厦举行。市人大代表、市律协副会长钱丽萍律师向梅园街道近三百名居委会、社区干部、居民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市、区人大代表作了“物业管理的若干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她结合当前物业管理中群众投诉及在政风行风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谈了物业公司的角色定位、物业管理的工作内容、物业管理的阶段划分,以前期和业委会成立后两阶段的物业管理服务为主线,对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并重点对业主自治机构的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产生和运作,及业主大会、业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的矛盾,结合现实中的典型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分析了其问题的症结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良策。
讲座还特意设置了现场提问答疑环节,当场回答代表们提出的物业管理方面法律问题。她贴近生活、务实的讲座,让在座市民、代表受益匪浅,赢得一致好评。在讲座结束以后,她还和上海市君和律师事务所的魏建平、邓雄仔、方超、高婷亭五位律师一起在现场开展物业管理的法律咨询活动,热情地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