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征询《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研究形成书面修改意见,并由市律协于5月27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其中,研究会主任周吉高、副主任鞠恒、委员曹珊、委员寇德元等律师提交了书面的修改意见,并经研究会副主任鞠恒律师统稿后提交市律协。
本次书面修改意见共计63
条,主要细化和规范了招标投标过程中相关参与人的权责以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能,并对当中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作了明确要求,从而为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环境提供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