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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三大新举措引领业务研究委员会制度化创新

    日期:2012-08-03     作者:市律协业务部    阅读:4,284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指导和组织上海专业领域律师的业务研究。业务研究委员会水平的高低影响着上海律师整体的执业素养和水平,也直接反映了上海律师整体的法律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九届理事会对于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一直相当重视,力图通过制度上的创新,使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更上一个层次,于是三大新举措应运而生。可以说,上海市律师协会原先已有的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面向上海全体律师报名、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自由竞聘并由委员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等制度,已经属于全国领先的创举,而这次新出台的三项举措,更是让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制度化建设迈进了三大步:

 

       一、出台《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

 

上海市律师协会原先与业务研究委员会直接有关的规则规范有两部,分别是:《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用以对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整体工作予以规范;《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费使用规则》,用以对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经费使用予以规范。

在这两部规则的规范和指引下,上海市律师协会31家业务研究委员会相互协作、密切联系,频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单单2011年就举办各类活动288次,几乎每天都有1次可供律师参与的活动。

20111230,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的年终会议上,有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提出,以活动次数作为衡量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绩效的标准不尽科学,对于坚持办精品、重质量的业务研究委员会来说不够公平。为完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考核标准,应使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所取得的成果以具体分值来予以体现。建议一经提出,委员会便委托业务部着手研究,并起草完成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计分规则》。经过反复征询意见,于2012416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

《计分规则》共计20条,将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分成内部会议、公开活动、出具法律法规修改意见、疑难案例讨论、编写行业法讯等12项内容,而每项内容又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细节,给予不同的分值,使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每项活动都能对应相应分值,受到了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欢迎。可以说,理事会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完成对一部新规则的调研、起草、征询和出台,其工作效率和执著态度值得肯定。

 

       二、业务研究网络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

 

一家好的律师事务所,必然相当注重它的信息化建设。一家规模化或是专业化的事务所,必然拥有一套完备的信息化管理软件。而一个好的业务研究委员会更应加紧步伐实现信息化办公模式的变革。

为紧跟时代潮流,让业务研究委员会也拥有一套完备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弥补因时代快节奏发展而自然产生的技术空白,秘书处信息技术中心与业务部从今年1月起就合作设计,针对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度身定做了一套信息化管理软件———业务研究网络管理系统,除实现部分基本功能外,还开发了不少附加功能。2012517日起,业务研究网络管理系统投入试运行。

投入试运行的网络管理系统除了能够实现活动申报、业务研究委员会通讯录查询及自动生成、研究成果直接上传等基本功能,还能实现活动通知自动生成、发布、经费使用情况查询、活动计分情况及排行榜查询等附加功能,并将逐步开发委员律师短信群发、活动签到表自动生成、律师签到自动记录等功能。

而对于律师个人而言,也可以在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报名期间,通过《律师之家》软件完成报名,大大简化了报名的流程,节省了律师的时间。

 

       三、杜绝浪费,经费使用模式大变革

 

上海市律师协会在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成立之初,借鉴同行业和其它行业专业委员会的经验,在经费使用上采取了每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均分平摊的方式,但这必然会产生业务研究委员会“吃大锅饭”,实际支出与实际需求不符,年终因预算尚有结余而突击花钱等不良现象。即便近几年出台《经费使用规则》,强调对经费使用的纪律,规范和完善经费使用的审批流程,仍难避免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在年终相对集中的现象。

经会长会议讨论研究决定,2012年起,各业务研究委员会的经费将由各分管会长统筹,不再是每家业务研究委员会对预算均分平摊,而是给予举办活动多、研究成果丰硕的业务研究委员会更多的经费支持,而举办活动少、没有研究成果的业务研究委员会,甚至可能得不到经费支持。通过这一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对业务研究委员会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要求。

       三大举措还只是开始,本届理事会还将继续注重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制度化建设,使业务研究委员会真正做到引领行业专业研究、拓展业务、专业技能交流的作用。通过这一系列创新举措,提高业委会对律师业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上海律师的专业技能及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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