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下午,
市律协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
在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报告厅举办了“关于《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立法论证专题座谈会”。
本次会议由委员会副主任邵万权律师主持,包括
十余名
委员会委员在内的
数十名本市律师参加。
物业管理与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2010年修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为指导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近几年来的实施过程中,物业管理活动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原规定已难以规范现有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物业纠纷已经成为城市社区的主要矛盾。为依法依规化解物业纠纷,建设和谐文明社会,上海市人大将修订《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纳入了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也向社会各界征求《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修订意见。
参会律师
结合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目前的发展状况,针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业主大会的组建期限;保障房小区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机制;信用信息制度的设立和应用;公积金补充维修资金的制度设计以及紧急维修程序设立等八个关键问题,从立法权限、实践情况、创新制度设计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物业管理立法工作提出几项建议,并总结为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咨询立法论证问题的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