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同仁: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21日发布《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拟在广泛征集上海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为全面反映上海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上海律师的专业水平,特此发出倡议,公开向全体上海律师以及上海市各律师事务所征集对《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各位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可以将修改意见发送至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专用邮箱(shanghaiminwei@sina.com))。
联系人:施莉珏
联系电话:13818072570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2年4月 18日。
热切期望广大律师的真知灼见。
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