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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相关业务研究委员会与联交所就未来工作合作召开座谈

    日期:2021-01-04     作者: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关于未来工作合作召开座谈,主要就联交所发布的两则新会员制度的通知进行交流。

2020年7月20日,联交所发布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会员管理办法》和《关于交易业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两则通知,对现行联交所会员制度进行改革。改革后,所有联交所会员,包括律师在内都拥有全部的业务代理权限新会员制度会对整个产权交易市场产生冲击,对未来律师的发展也存在很大的影响。 

交流中,联交所市场服务部负责人娄金洋表示,由于新会员制度取消会员分类并开放了代理权限,联交所现在准备大力发展券商、律所、评估、私募股权和基金等相关业务方面,加强与各方合作,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扩大交易规模。 

国资国企委王栋主任对加强上海市律师协会与上海联交所的合作提出宝贵的意见。王栋主任认为,以往律师不能开展经纪代理业务,仅能负责法律服务工作。而根据新制度,如今律师也能代理项目推介等代理业务。这样一个全新的业务领域可以给律师行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同时,王栋主任还建议,律师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定价不仅应依据项目标的,还须考虑时间和工作量,联交所现根据标的来定价的方式并不能给律师的工作提供合理的对价。 

并购重组委温从军主任建议联交所可以对不同的会员采取不同的定价方式来满足市场和企业内部的需求,并提出三个潜在的合作点。 

联交所市场服务部高级经理王煜提出了有关于联交所在国有基金新政下如何将项目引入联交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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