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www.batvfd.com/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batvfd.com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人生即将步入唱《夕阳红》的年龄,行业协会网站上的一个通知,勾起我重温文艺梦,于是加入了本行业的混声业余合唱团。几十个同行、不同的人生阅历、不同的年龄因歌之缘走到一起,组成一个团队,每周一晚在吴兴路的市局会议室内,放下身架接受培训。曾以为自己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在少年宫合唱团时练过声,在中学、大学担当过独唱、领唱,以为对付合唱应绰绰有余。可当我真正走入了这个团队,才知道天外有天。且不说指挥是上海音乐学院退休著名指挥家老师,就是团员中也有受过专门音乐训练的高手,许多人对唱歌的痴迷程度远胜于我。经过几个月的练习,我的合唱技巧有了长进,更领会到合唱和声的魅力。与独唱强调个性化不同,合唱讲求的是声音的整合与抱团,每个歌者的声线状况不一,指挥按不同的声线把训练有素的男女声分为高、低声部。随着音乐旋律的行进,音速或急或缓,音色忽明忽暗,音量渐强渐弱,音时高升时下降.……这变化无穷的旋律相互碰撞又相互交融,时而如急风骤雨,时而如轻风拂面,如果不是身临其中,很难想象人的嗓音能创造出如此美如天籁的和声。合唱的魅力还在于,可以提升个人的音乐素养,磨练一种合作精神。独唱可以随歌曲的不同而选择美声、民族、通俗等不同发音方法,而合唱只能用美声,且高、中、低声部的发音部位各不相同。可以说每个声部就是一个小集体,个人的声音绝不能冒尖,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气息,懂得相互配合,做到收放自如。
当一首合唱曲在前奏音乐声中徐徐展开,当清越明亮的高音与委婉绵长的中音、浑厚深远的低音完美地融为一体,静心倾听那前呼后应、此起彼伏的歌声,就如同畅饮一杯甘醇的美酒,叫人迷醉。这种饱含深情而又细致入微声音与音乐的诗意表达,可直抵人的心灵深处,抚去平日的浮躁与忧伤。合唱团也许是我的文艺爱好的归宿,我会尽力去画圆人生这个句号。●
(作者单位: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