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市人大内司委征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研究、征集修改意见,详细阐述了修改理由,并由市律协于9月21日提交市人大内司委。
此次修改涉及条文众多、意见阐述详尽,形成定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共计12条,合计1200多字,内容涉及《征求意见稿》基本原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等条款。
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副主任李剑瑜、委员郑绍平、葛建生、杨怀成、曹憬和干事周洪波等主要负责完成,阮露鲁律师负责最终审校。
此次修改涉及条文众多、意见阐述详尽,形成定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共计12条,合计1200多字,内容涉及《征求意见稿》基本原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等条款。
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副主任李剑瑜、委员郑绍平、葛建生、杨怀成、曹憬和干事周洪波等主要负责完成,阮露鲁律师负责最终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