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下午,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善法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订暨上海民族宗教及律师服务座谈会。会议由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郑震捷律师主持,邀请到原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基层指导处处长朱一中作主题发言,委员会15名委员会委员参会。
本次研讨会分为三部分。首先,由朱一中先生介绍上海市民族宗教的发展历史及现状。《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为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上海因其独特的地理环境,造成了目前“五教齐全,却无特长”的宗教现状,但同时又有着“知名人士聚集,在全国宗教范围内影响大”的特点。
2017年,国务院第一百七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此次修订结合了时代发展与社会现状,对宗教事务法律管理的推进有着重大意义。结合《宗教事务条例》,委员会委员从专业法律思维的角度出发,就“条文含义的明晰”、“草案与上位法的关联性”、“行政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三方面对《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了初步修改意见。
会议最后由委员会主任马永健律师与朱一中先生做总结发言,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宗教事务十分神秘,因此造成了律师在宗教事务有关的法律服务方面较为不足,希望今后在市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推广下,律师能够揭开宗教法律服务的面纱,为上海市宗教法律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社会稳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