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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可点名约律师承办案件

来源:新法制报     日期:2012-02-08         阅读:2,789次



记者7日获悉,上饶市司法局今年起推出法律援助管理新举措,打破过去“指派制”传统惯例变“点援制”,今后,凡寻求援助的群众,将可以像医院挂专家门诊一样,“点”办案律师作为自己的承办人。

六成“点援”案无一投诉

2011年,上饶市司法局将横峰县作为实行“点援制”试点县,探索这一全新方式的实际效果。

从2008年起,200余名农民工在横峰县一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打工,2010年下半年,该公司因经营困难,累计拖欠其工资80余万元。其间,部分农民工到横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对照墙上的工作岗位牌,点名要该中心主任魏锋承办。魏锋调查取证长达6个月之久,多次赴外省与该公司老板取得联系,最终在2011年10月24日与该公司达成协议,2012年4月前付清拖欠的80余万元工资。



“让受援人点约律师,最明显的变化是建立了双方的信任。”魏锋介绍,2011年,法援中心办理了263件案件中,60%的案件是通过“点援制”办理的,没有一起投诉案件。

全面推广“点援制”

根据我省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据记者了解,“点援制”是指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律援助服务团公示栏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人员;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受援人的意愿,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服务团成员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该制度今年起在上饶全市法援机构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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