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上海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 “金融证券投资者保护” 主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 “ 线上 + 线下 ” 方式同步进行,二百余名律师参与本次研讨。研讨会由 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张伟华主持,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陆春玮、上海市律师协会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朱峰致辞。
主旨演讲环节,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春彦以“暂缓上市与投资者保护”为主题,以蚂蚁集团暂缓科创板IPO的流程为例,全面分析解读了注册制下暂缓上市的程序及相关监管政策。随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颖以新《证券法》关于投资者保护的相关条款为主要内容,对投资者分类规则、举证责任、证券先行赔付规则、投资者保护机构相关规则、投资者代表人诉讼规则进行了相关解读。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三部副部长龚骏结合自身多年的仲裁经验,从仲裁审理的视角着重分析了中小投资者的举证要点,详细介绍了举证中的攻防案例。上海陆浦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规部总经理姜伟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向投资者销售基金份额的角度,着重分析了实务中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调查问卷、风险匹配等问题,并就私募基金各中介机构尽职、投资者退出、各方责任承担等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张伟华副主任就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及司法实践进行了评析,以实务中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规定的运用、监督等事项进行了解读。
研讨会的最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弘结合本次会议的主题与最近的时事热点问题,作精彩总结和点评。
本次研讨会对金融证券投资者保护相关专业领域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嘉宾们从多个不同视角为切入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彩分享,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汇集多方智慧,以期为中国金融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理论和实践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