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针对《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共提出了十二条意见并详细阐明了相应修改的理由,修改条文涵盖了总则、消费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综合治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章节。市律协于9月12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季诺律师,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干事李丹婷、孙梦祺等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
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针对《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共提出了十二条意见并详细阐明了相应修改的理由,修改条文涵盖了总则、消费安全责任、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置和管理、综合治理和法律责任等多个章节。市律协于9月12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季诺律师,房地产业务研究委员干事李丹婷、孙梦祺等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