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8日,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医疗机构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座谈会。座谈会由委员会副主任沈涛律师主持,10余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对于《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提出,从以下几点展开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1、医疗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管理的法律依据;2、医疗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管理的实践需要;3、医疗损害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会议上,与会律师就目前上海市医疗损害鉴定目前的流程、周期、监管机制、回避制度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看法,并提出建议,后续将整理出书面上报给意见征求机关。
会议第二阶段,沈涛律师将各位律师的《医疗机构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初稿进行整合校对。定稿会上,各位律师依次介绍自己撰写具体章节的心得体会、参考的主要法律法规、相关文献等,并共同就不同章节中术语的定义、法律法规的适用进行了仔细推敲。
经过与会人员的交流与讨论,安排了进一步完善操作指引的工作事项:首先,再次审核稿件,所引用的法律法规效力、内容发生变化的,尽快对文稿进行相应的更新;其次,整理文稿中所引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并进行分类。
会议决定,尽快将操作指引中第二章节“医疗机构内部风险防控法律服务”整理完成,并率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