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镜框加工厂涉嫌长期聘用20多名不到16岁的童工,童工月薪仅300元,还时常被克扣。老板称员工年龄小不懂理财,自己是为员工保管工资。未央区劳动监察部门表示,企业过多,无法监管。(3月29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本案最突出之处,并不在企业主的违法程度有多严重———全厂员工几乎“清一色”涉嫌童工;也不在“双面”老板克扣员工工资的“狼外婆”手法,倒是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不着边际的监管态度,成为最大“看点”。
“企业过多,无法监管”,惊闻此言,我们本能地收紧了舌头。西安是座大都市,一个未央区拥有3万家工商企业,我们姑且认可“企业过多”之说,可是,它与“无法监管”之间究竟存在多大的因果关联?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所谓“企业过多,无法监管”,完全是一句不假思索的免责托辞。这样的托辞不仅根本无法成立,甚至“幼稚”得可笑。按照这种逻辑,医疗行业多达数万种药物,假药岂不是也就理所当然“无法监管”了;奶粉生产涉及上千道质量管控环节,又有哪个部门愿意对“三聚氰胺”负责呢?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等形式进行。如此看来,相关法规早已教给他们动态监管的“方式方法”,笼统地拿“企业过多”说事,站不住脚。他们需要回答:自己主动“日常巡视”了多少家企业?其中,有多少企业是需要加以重点监控的“巡视”对象?同一家企业,又曾“巡视”过多少回?
2010年“世界无童工日”的主题是“向目标挺进———结束童工现象”,这是一个困难重重却又必须迎难而上的奋斗过程。客观上,“童工”成因复杂,查处中的取证很麻烦,因为真实年龄不是嘴上说说、眼中猜猜,人手相对不足也是各地一线劳动监察目前普遍存在的实情。当前各地都在推进“全民创业”,西安也不例外,劳动监管领域势必不断扩面增量,但这一切都不足以为“无法监管”提供任何借口。就案情结构以及监管层级而言,包括童工在内违法用工的治理要点,恰恰在于离企业最近的基层监管。缺少了基层监管,上面的层面再给力,也有可能沦为无用功。(王景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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