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1日,市律协十届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律协副会长、财务委主任潘书鸿主持会议,副主任蒋宏、陈进龙、陈凯、翁卫国以及部分财务委委员出席会议,监事黄绮、市律协秘书处副秘书长陈东等列席会议。
市律协副会长、财务委主任潘书鸿首先向会议介绍了
2015年下半年财务委的六项常规性工作:根据预算完成年度会费收支、审计与律协财务及资产相关的各项经费、完成2015年度审计工作、制定2015年度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监督行业年金保险运作、制定完善律协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会议对下半年专题性工作进行了讨论:根据十届一次代表大会收集的代表提案,提出要对目前的会费收取结构进行研究调整。委员们讨论认为,对会费收取结构调整的调研应当结合上海律师业现状、各区县实际情况和全国其他兄弟省市律协的经验做法,探索研究适合上海律师业发展的新路。
会议还讨论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接待国内来访活动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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