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实务研讨》课题调研,由许佩琴副检察长任课题组组长。
2012年 10月 2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实务研讨》课题论证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史秋琴副主任作为特邀领导出席。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杨鹏飞研究员、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谭芳律师、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欧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还航律师作为特邀嘉宾出席。
会议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邱燕主持,上海市、区各级检察院负责民行检察工作的领导作为课题组成员,分别就所负责的课题从课题背景及课题初稿的基本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人员就课题初稿进行论证发言。谭芳律师与还航律师分别从民事执行监督方式的选择、检察建议对象的增加、民事执行监督的重点工作等方面充分发表了课题论证意见,并提出了具体建议,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认同。
最后,许佩琴副检察长对与会人员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对两位律师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在今后的民事监督工作中能继续得到上海市律师协会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完善本市民行检察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的活动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