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物流与交通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律师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书面修改意见并详细阐述修改理由,并由市律协于1月20日书面提交市人大法工委。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共计18条,内容涉及行业协会的管理、航运发展的机制建立、船舶登记制度、航运企业、机构发展、人才引进管理等。
市律协由物流与交通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四维乐马所张嘉生牵头,研究会副主任、汇盛所胡小俐,研究会委员、汇盛所侯静、里格所张骏等律师主要参与了本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