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于2012年10月26日在市律协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全体工作会议。会议由研究会主任张嘉生律师主持,14名委员参加。
会议期间就如下议题进行讨论和安排:
一、对某一物流案例进行讨论,在讨论期间,各位委员对案件涉及的运输合同的目的、延迟到达和延迟履行的区别、回运是不是物流企业的义务、运输合同的解除权等问题各诉己见,给各位委员在实际办案提供和扩展了思路。
二、《物流行业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项目的论文,各个研究小组已递交了论文的第二稿。经主任委员初步审阅,对各研究小组提交的论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小组根据章节、论文的规范等作进一步的修改。各个研究小组也就在撰写论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惑提交给研究会进行集体讨论,各位委员也提供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对2012年下半年度计划进行了安排
1、鼓励各位委员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为上海律师业发展贡献力量。自愿、积极地参与律师学院的讲座,初步决定由张嘉生主任、周艳军副主任代表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参与律师学院的讲座。
2、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的法讯已发了二期,希望各位委员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