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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业优势 履行社会职责

2014年第07期    作者:姜 平    阅读 5,586 次

  今年3月,我曾到上海市律师协会调研,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我欣喜地感受到,经过多年努力,市律协不仅建立健全了和本市政法机关沟通合作的长效机制,在不断优化和改善的执业环境之中,上海律师得以心无旁骛地执业为民,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而且在引领上海律师业发展方面成果丰硕,有许多亮点和创新,刚落幕的首届上海律师学术大赛和新推出的市律协律师学院首辑校本课程教材,都是市律协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陈出新的有力举措,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一定能进一步提高上海律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近年来,上海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功底和法律实践能力,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广泛参与的社会群体优势、相对中立的职业优势,使得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促进公正司法重任在肩

  律师队伍的不断进步、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对于公检法队伍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种激励,可以促使他们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大量事实表明,司法实践中的“针锋相对”,是避免冤假错案、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虽隔墙而居,却又衡宇相望,通过良性互动,可以形成平等交流、互相监督、携手共进的良好格局。律师在充分发挥职业优势的情况下,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大有可为,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支重要力量。市律协作为“律师之家”,在了解、关心、支持广大律师的同时,把律师团结在一起,让大家有归属感和集体荣誉感,并通过与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制度边界,恪守职业道德,彰显了激浊扬清、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维护社会稳定大有可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律师依法公正执业促进公正司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律师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律师既是社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又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参与者、协调者、推动者。

  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对于社会的变迁,律师出于职业的敏锐往往能最先感受。他们深入接触各个阶层,广泛倾听群众诉求,深刻了解社会变化,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有着独到的专业思考和判断,以及特有的协调平衡作用。

  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要通过辩护、代理等法律活动来促进司法公正,而且要在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伴随个案深入人心。律师利用职业优势,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向人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这是切实增强政法宣传工作亲和力、公信力的有效举措。

  多年来,广大上海律师忠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中大显身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法治上海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党和人民值得依赖的可靠力量。

紧跟国家步伐跨越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加速推进,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更加迫切和多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律师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原则。广大律师应紧扣时代脉搏,紧跟国家步伐,结合自身法律服务的实际,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当前的国情、党情、市情、民情,积极探寻律师业法律服务的新方位。

  让律师的执业行为自觉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顺应社会大众的期望,让律师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历来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事实上,律师只有真正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好社会职责,才能充分彰显职业追求和个人价值。令人高兴的是,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政议政方式来积极推动社会进步。

  希望广大上海律师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无论是在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还是在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之中,都能立足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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