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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吴卫明 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与信息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嘉宾:冯加庆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冬冬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庄毅雄 上海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与信息技术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吴卫明:几位嘉宾好,疫情在给人们生活生产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也为重塑数字经济生态带来机遇。疫情加速了律所对线上协同办公的需求——律师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远程沟通形式办公表明:律所利用数字化技术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满足新兴法律服务需求是新数据化时代的趋势。今天我们请各位嘉宾谈一谈:疫情过后,将迎来什么样的线上法律服务世界?线上办公的旺盛发展是否对律师、律所原有服务模式提出了挑战?
冯加庆: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程度比非典时的影响大很多。海华永泰武汉分所到4月8日才能正式复工。从1月份到4月上旬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上海总部也受到影响,2月3日疫情相关通知出来以后,对于律所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机构、如何安排复工等都比较模糊,我们当时安排了相关行政人员和极少数律师值班办公,大部分律师在线处理工作。到现在为止,上海地区基本恢复正常工作,但客户、员工还有业务都没有完全恢复正常。我们一定要把危机转为机遇。炜衡上海分所刚刚完成装修,运用了现代技术,提升空间共享率,格局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律所来说,并不是办公场所面积越大越好。
董冬冬:疫情对所有行业的数字化提速了3—5年,钉钉+支付宝+阿里云VS企业微信3.0+企业微信+腾讯云,都在争夺商业设施基础设施的地位,各行业在这次疫情中从线下转到线上,直播、短视频成为获客新手段。我认为,法律行业在这次疫情中,一是个人律师IP崛起,有的律师课程有几十万人收听,这种触达是达传统手段无法想象的,个人IP塑造会穿透律所品牌;线上法律服务最大特点就是便捷、数据化和闭环,如可以在直播后统计数据对用户做跟踪分析,完全做到数据驱动,服务在线化。二是管理模式变迁,在家办公会促使效率提升,线下需要的签约、盖章和发票都可以在线搞定,数字化律所的崛起可能成为一种趋势。
庄毅雄:由于疫情原因,各地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在数字化转型上迈出一大步。可以看到,各地政府都推出了类似“上海随申办”的行政在线服务,使在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成为可能;各地法院也推出了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服务,使远程诉讼成为可能。
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的数字化转型使律师的工作模式发生了改变。这不仅帮助律师节省在途时间、节约差旅成本,还可以帮助律师突破原有的地域局限。对于律所来说,在为律师提供远程办公、远程庭审的便利同时,也可以利用这一契机,通过在线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尝试不同模式,增加商业机会、节约办公成本。
吴卫明:请问各位嘉宾,“互联网+”律所与传统律所相比有哪些优势或不足?
冯加庆:判断制度、工具好不好有三个维度:第一,能否更好地服务律师;第二,服务律师的目的不是娱乐、交流,而是帮助律师更好地办理业务;第三,能否服务好客户,让客户更多地参与到业务办理中,更快、更全面地获取相关业务信息。
董冬冬:2013年O2O热的时候出现了一批法律在线平台,但由于当时法律低频,各平台获客成本高,都失败或转型了。2018年移动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转型的过程中,直播、短视频包括企业微信3.0等工具出现后流量的获取从中心化逐渐走向私域流量,律师向着个人IP打造+数字化基本工具结合运营私域流量的方向迈进。
2013年,包括律所在内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还没有建好,这时谈在线的市场、营销、业务,都是非常难的。但这次疫情过后,成立线上律师事务所的所有基础设施都成熟了,尤其是短视频的出现,使得原来需要靠文字描述的事情变成可以在线服务。
随着互联网产业崛起和5G时代到来,未来的法律服务是从线下的中心化向线上的私域流量转化,律所、律师通过IP打造、数字化工具,不但可以降低律师服务的成本,还可以协同运作。
线上化办公也会提升法律效率和客户的参与度。80后、90后、00后的青年企业家是互联网原生态居民,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获客方面,互联网+一旦成为潮流,数字化转型就有可能成功。
庄毅雄:各行各业都在通过互联网在线获客。好多律师也在做公众号、抖音等。客户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是低频的,只有遇到法律问题才会有需求,如何让客户在有法律需求时找到你,是成功获客的核心。客户选择律师的基础是信任,律师通过网络曝光只能新增潜在客户,而线下面对面沟通更容易增加客户与律师之间的信任。最后,要考虑法律服务的严肃性以及地域性,并非所有自媒体平台都适合律师在线获客,也并非所有律师业务都适合在线获客。虽然自媒体给每个人打造自我IP的机会,但自媒体碎片化、娱乐化的本质,使律师在线获客的渠道更复杂、更困难。
吴卫明:请问各位嘉宾,您所在的律所是否正在或即将采取智能化办公系统等工具实现数字化发展?这些系统运作模式如何?
冯加庆:从BB机到腾讯电话会议,在线办公形式一直发展变化,大家如果能适应在线会议的话,哪怕不能面对面,效果也不会太差。
线上办公对传统律师业务的提升确实有必要。线上办公还无法完全满足现实需求,比如现在有些环节用企业微信进行审批,但我们的OA用的是律师通定制软件,还引用了一些其他软件,综合而言能够达到线上办公的效果。但从客观上讲,使用的软件工具非常分散,甚至有些重复,浪费人力去做管理和输入的问题。所以我也希望未来的线上办公条件让律师工作更便捷,尽量减少一些行政工作。
线上办公对不同业务的律师影响不一样,对做刑事辩护的律师而言,网上开庭的效果并不是特别好。有些客户需要面对面交流等。未来如果能把这些问题解决,就会形成一个比较好的模式。
我觉得信息技术确实为很多律所解决了一些问题。从工具角度而言,我也在学习、应用,但与年轻一代的接受度还是不同。有些工具的友好度和实用度并不是很好,对于习惯使用传统方法的律师来说怎样能使接受度更好?就像手机从按键改成触屏,是否有一种让我们更好、更容易接受和融入的模式?
律所在线获客方面没有体现明显的优势。虽然现在事务所开展了很多活动,如线上专题研讨会,但能否产生新的客户,目前还不太明确。我们也看到一些律师同行在传统的渠道外,通过互联网途径,收集有价值的信息,主动与潜在客户联系。从通过在线模式获客这一点来讲,我们律所还有比较大的上升空间。
在线服务确实不受场所、地域、时间限制。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需要更大的办公面积,把所有的员工、行政人员、所有的功能都集中在现实的办公场所里。我们也希望,除了对于场所的影响外,在线服务能够降低人力成本。还有一点即对业务质量的影响,运用传统的技能和经验,通过这些工具提升业务质量,是很重要的。
另外,我们还要提高效率,这点在尽调等业务类型中能体现,但在文本工作中没有特别的体现。关于客户的参与度,如果达到京东和淘宝这种程度,难度还是挺大的。
我们现在使用的智能办公系统比较分散,且目前事务所的财务系统在线同步功能也比较落后,没有完全跟业务系统打通,我们也希望把这一块进行提升。效率的提升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方面,比如文件审批,不管是行政的还是业务的,现在基本上都可以通过 OA或者通过企业邮箱、企业微信的形式实现。
就目前阶段而言,有些合伙人还没有完全做到全员使用,即全员有账号。即便全员开通,如果没有很好地使用也会存在问题。我们要提高接受度,尽量引导律师和行政人员使用在线方式。但仍有一部分工作是通过见面或者线下来进行的,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董冬冬:瀛和律师机构有自己深度合作的数字化律所系统和专注于做律所数字化转型整体方案的kindlelaw系统。我们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有四个方面:管理、市场、业务、薪酬分配。有50家律所已在管理、薪酬分配方面深度使用,市场和业务数字化处于整体推进阶段。但我们一直想推动的知识、市场资源协同还受制于合伙人“遮闭”信息的思维。思维改变需要更多的时间。
庄毅雄:律所数字化转型是必然的发展方向。我们恒业所早已建立了在线立案登记制度以及在线用章审批制度,使用第三方云盘为律师提供知识分享服务,并在团队中推广在线协作软件。在疫情中通过在线会议系统实现内部培训和案件讨论。数字化转型使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
不过,数字化工具存在一定局限。首先,针对事务所开发的软件,会由于各事务所管理体系不同而无法满足相应需求,定制开发成本高昂。其次,不是所有工具都能提高工作效率,例如律师每天的工作随时都会穿插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而传统的任务管理软件无法满足这种临时性、常态化的任务变动。若在团队中推行任务管理软件会影响日常工作效率。最后,数字化工具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切换工具,而且大部分律师的工作成果仍需要纸质盖章,现实生活中电子印章也没有被广泛认同。律所的数字化转型仍有大量重点难点待解。
吴卫明:各位嘉宾所在的律所在线上法律服务方面制定了哪些发展计划?
冯加庆:我们现在的投入比较分散,希望未来更集中、有效,达到理想状态,提高业务质量与客户参与度,最终提高劳动效率、质量,获取更好的市场认可度。办公场所不一定要继续扩展面积,可以拿出一块,提供更多不固定的、共享的、在线的方式,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交流。
董冬冬:线上使用并不复杂,重要的是律所管理要转变观念,是否坚定数字化转型,改变工作习惯会有阻力,开始一定会有很多人提出各种问题,这是各行业转型都会遇到的问题。如果有数字化思维,线下办公走向共享,自然会降低节约成本。线下的功能会有所变化,也许律所的咖啡厅与创意空间被赋予更多价值。
庄毅雄:我们恒业所是一家较为传统的中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线上办公确实能降低办公成本,但不利于人与人的沟通。我们不会缩减事务所的办公场地,希望律师在事务所面对面地学习、交流、合作,倡导律师来事务所办公。我们也会与时俱进,并在在线获客以及线上服务上配置了相应技术人员。
吴卫明:请问各位嘉宾,律所实现数字化发展需要解决哪些问题?可以从法律服务质量、业务办理难度、律所运营模式等方面展开回答。
冯加庆:按照数字化的严格标准来讲,我们现在处于数字化发展初期。未来是否能把律师服务的差异化做到线上的标准化、数字化,还有一个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内部使用角度讲,有些诉讼业务,或者标准化的非诉业务,用数字化的角度比较容易切入。
董冬冬:这些问题可能不是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问题,因为数字化分为在线化、数据化、智能化三个阶段,我们现在还处于第一个阶段,把线下工作搬到线上,这个阶段的阻力是改变所内使用习惯,重点是管理层是不是真的下定决心转型。大家已经普遍使用数字化产品,如果内心不拒绝,花一点工夫就能使用熟练。现在已有互联网法院,数字化律所肯定是趋势,至于服务质量,大家可以对比一下腾讯、zoom开会和线下开会的效率。现在的线上办公是潮流,首先要解决在线化问题,等大家对数字化产品都非常熟悉以后,交付产品的模式可以是数字化、模式化、流水化、程序化的。
庄毅雄:法律科技在帮助律师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在不断抢占法律服务市场。例如商标代理业务,排名前十的商标代理机构绝大部分是互联网企业,这些互联网企业将商标注册流程线上化、标准化,通过线上推广结合线下代理等方式获客,将商标代理费压到极低甚至零,不断抢占商标注册市场,并通过资本变现。标准化法律服务必然受法律科技公司的冲击。律所从组织架构、技术开发能力上无法和这些资合公司、互联网企业相比,但专业化、个性化是律所的优势所在。
合同审核以及其他的非诉业务是比较适合线上解决的,但诉讼案件还是以线下交流的形式比较好。对于法律服务的质量而言,与线下并无过多差异,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服务都是由专业律师或团队提供。线上法律服务的拓展对律所发展产生的影响更多体现在服务形式上,也许获客途径也所改变,但目前来看改变不是很大。未来技术的发展也许会将线上法律服务推向新高度,律所也会积极顺应时代发展。
吴卫明:各位嘉宾对律师行业中呈现出的线上办公等数字化趋势有什么展望和建议?比如对目前行业细分方向的看法,或者是对泛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政策的建议。
冯加庆:泛法律服务行业可能有更多竞争者进入。一方面,他们会把律师传统的、基础的工作分流,类似企查查,会分流部分律师的基础服务或初级律师服务。另一方面,我觉得未来的高端服务中更需要法律专业的、AI的功能替律师解决问题,如更好地找到相关法律、模板、案例,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律师业务数字化后,对传统的律师服务工作方式会有比较大的影响,随着更多年轻律师出现,会更快地往这一方向发展。法律服务行业怎样在数字化中发展,需要我们边走边看。
董冬冬:国内法律科技创业公司突出者并不多。法律行业并不大,以后能胜出的是为行业赋能的生态型公司,为律师或律所提供闭环方案的科技公司,创业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单纯做工具则机会不大。未来,法律行业可能新增20万律师,这些新生代生长在数字化时代,律师主体的代际更替会很快完成。我最近在听阿里巴巴前CEO卫哲讲的商业在线化话题,启发很大。我认为律所的在线化真正完成有四个标志,即员工在线、客户在线、产品在线、管理在线。特别是市场营销的在线化,对律所的市场与营销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庄毅雄:日常工作中,律师将越来越离不开各种数字化工具,这些工具能帮助律师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成本、精准法律检索。数字化工具应在帮助律师工作的同时,也帮助客户减少法律上的信息不对称。很多法律业务完全可以依托法律工具直接完成,并不需要律师参与。即使需要律师参与,也只是通过法律工具无法实现客户需求的法律业务。
在一部分标准化的法律服务业务中,律师的作用已延伸到整个法律服务流程的最后端。例如商标案件中,只有到了商标行政诉讼阶段,当事人或者代理机构才需要持有律师执照的律师代理案件,之前的流程,客户完全可以找非律师的代理机构甚至互联网工具进行。又例如在人身损害案件中,损失票据的证据核对与统计完全可以用工具替代,而律师在案件代理中能做的就是代理出庭以及和法官沟通。此时,资本推动也将直接影响律师行业的变革。
吴卫明:董律师,您认为数字化转型最关键的是观念障碍、技术性障碍还是体制障碍?如果体制问题是关键,那么公司化、合伙制或其他中间体制对信息化影响如何?
董冬冬:律所作为非法人机构,在体制上天生有障碍,体现在组织效率、组织能力、产权的界定和分配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律所能否调动律所资源完成线上信息拉平、知识分享、在线协同,从而达成共识,也是有障碍的。现在,数字化的基础设施已基本建成,律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产权结构能否打通,建立分享、协同机制,即决心问题。欧美有些律所的信息化投入占律师费总收入的5%。目前,我们的实践方式是采用成立公司的形式。律所只是采购方,根据实践,单靠一家律所的力量是无法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
吴卫明:庄律师,您认为数字化模式应当从纯工具角度考虑,还是从创造适应在线化新业务模式,即方法论角度考虑?
庄毅雄:最开始,数字化是一个辅助工具。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突破,数字化将逐步替代律师的部分工作,直到最后替代某些业务领域。例如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刚开始发现线索和证据保全要依托律师人工操作,随着爬虫技术及存证技术的发展,发现线索、证据保全可以实现自动化,而律师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只负责对接法院完成诉讼流程。随着法院数字化转型,不排除将来只要通过人工输入甚至技术自动输入相关侵权数值就能得出一个侵权赔偿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会被技术替代。
吴卫明:传统律所的发展思路是通过有形的组织形式打造品牌获取案源。请问冯律师和董律师,这种方式后续会受到什么影响?
冯加庆:未来,有些类型的法律服务可能会向个人为核心的业务转化。目前,合伙人掌握核心业务资源,很多业务触面更广,但很多业务并不能标准化,因此以后可能会选择性发展,个人化业务更个人化,集体化业务更集体化。有些业务需要依赖律所,要求律所品牌能力提升,例如对案件的质量、风险、保密有特殊要求,通过分工协作、跨所协作安排的方式来实现,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有些业务不需要依赖律所则可能往别的方向分化,例如个人化业务(个人家庭婚姻,法律讲课等)将更个人化。
未来,有些律所会平台化,有些律所会更加公司化,中间状态的律所会需要作出分化的选择。
董冬冬:目前,律所形式存在两个趋势:精品化律所/团队和组织化规模化平台化(例如锦天城)。长期以来,这两种模式会并存,前者是紧密协同性、塑造精干的团队品牌性;后者则追求符合规模化、网络化的效应。如果平台品牌能够给律师带来附加值,在成本、信息化方面提供便利,彼此信任、分享,形成良好内部交易系统,则平台化律所在成本上占优势。
律师服务的穿透性越来越强,穿透性指客户可能不找律所而直接找到律师团队。在信息越来越透明的情况下,律师个人可能不依赖任何平台生存。律所和律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通过产权改革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竞争力、提高效率,通过IP个人孵化带来更多业务。律所的内部资源共享收入占比越大,律所平台就更稳定。
吴卫明:各位嘉宾的想法可以代表传统型、大型化、新锐型三类律师事务所。在信息化和数字化浪潮下,每类律所都有自己面对时代的方式。路径没有优劣之分,稳扎稳打和锐意进取都是发展思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律所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些困惑与阻碍,这时,通过借鉴不同发展方式的律所经验,有助于脱离泥沼,实现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
(本文内容根据录音整理,系嘉宾个人观点)
(整理时间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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