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上午,市律协于第一会议室举办了上海中外资律师事务所规范与发展研讨会。市律协律所规范与发展委员会、特邀会员委员会委员以及各律所代表四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市律协调研部、对外交流部列席了会议。在市律协特邀委员会主任许强律师的主持下,与会律师分享了各自律所的经营特色与管理理念,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规范与发展律所,尤其是处理好利益冲突问题进行了经验分享。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倪俊骥律师说,解决利益冲突问题要关注质量控制,即风险防范方面的问题。以律所人员招募为例,律所有必要建立行政后台,专门负责处理此方面问题,以免发生劳动风险影响律所的正常运作。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高旸律师认为,上海律所的利益冲突应对规则虽在全国范围内是最详细、最全面的,但相比国外律所尚有不小的差距,虽然国内所现在也在积极消化吸收国外律所先进管理模式,但要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依然任重而道远。另外,高律师还提出了律所公司化的问题供与会代表讨论。
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李强律师的体会是:应该对利益冲突区分对待,法律明文禁止的利益冲突相对容易处理,但实际运作中发现,更多的问题往往出现在可豁免的“灰色区域”中,这才是制约律所规范与发展的最大瓶颈。根据其所工作的外资所的经验,李律师认为国内各大律所可以设立总委员会(General Council),专门负责处理相关的风险防范事宜,并建立培训系统(Mentoring System),激励年轻律师,培养企业文化。
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方健律师则认为,如果采取一体化的管理方法“分灶吃饭”,利益冲突就不会很明显。由于利益分配不与工作地、经办业务额相挂钩,该管理制度曾受到一定的质疑,但经分析还是决定保留该制度,因为律所一体化管理能更好地凝聚员工,这对于拓展企业长远目标,迎接全球化挑战来说至关重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的李骐律师还强调,除了员工的凝聚力,合伙人之间的归属感也非常重要,员工的同舟共济,配合强有力的领导指挥,就像头狼领导下的群狼一样,才能在丛林法则中生存下来,不断发展。对于律所是否应结盟以提高竞争力问题,李律师认为,随着律所公司化,君合所将会保持独立、不结盟的立场,但一定会与其他兄弟单位建立起相对紧密的伙伴关系,在合作中促发展。
此外,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冯加庆律师、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田书政律师、日本TMI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山根基宏律师等多名律师也对上海律所的规范与发展谏言献策。最后与会律师一致同意今后要加强上海中外资律所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上海律师业不断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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