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9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证券发行虚假陈述案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认定与归责原则”专题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北京高院“东易律所诉证监会”二审败诉案、浙江高院“五洋债”二审终审对中介机构的责任认定及赔偿确定等为课题背景进行交流,共100多人参与此次活动。研究会副主任范兴成律师主持讲座。 研究会邀请到主讲人委员陈婕律师和林晨律师分享观点和实务经验。
新证券法的实施,对证券服务机构采取严监管的政策,相比较于2014证券法,新证券法大幅增大了违法违规成本,进入证券发行严刑峻法的时代。近期,东易律师事务所诉证监会案件二审终审判决,以东易律所败诉告终,五洋债赔偿案件浙江高院支持杭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确定了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职的比例赔偿责任。证券发行虚假陈述案件有关责任认定、承担及归责原则已经成为行业痛点,也成为专业、行业人士研究的重点。三位律师分别从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要求、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处罚案例等方面对于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和中介机构相关责任进行了梳理和探讨。
参加讲座的各位律师就讲座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从自身日常业务实操层面提出了不同角度的思考。讲座后,与会律师与讲师就律师如何处理虚假陈述引发的案件等问题进行了热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