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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老三届”

2021年第01期    作者:李海歌 刘小禾    阅读 6,592 次

我俩分别于1981年、1982年进入上海市律师协会工作,倏忽兮如白驹之过隙,距今竟已过去40年矣!回想我们在长期的工作中,与会长、副会长、历届理事会的理事们以及众律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许多重大事件及人物事迹至今记忆犹新。

42年前的1979年,上海市委组织部批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同意恢复建立上海市律师协会,拉开了上海律师工作恢复重建的序幕。

在全市律师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都是由上海市司法局党组提名,报请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批准任命的。1980年11月3日,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以沪委组(80)字第542号文批复同意市司法局报告,韩学章同志、王容海同志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树棠同志任副秘书长。1982年3月16日,市委组织部以沪委组(82)第74号文批复同意市司法局报告,韩学章同志任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同年4月23日又以沪委组(82)第290号文批复同意市司法局报告,何后同志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文正同志任秘书长。市委组织部还在1982年3月15日以沪委组(82)第174号文批复同意市司法局报告,何济翔同志任上海市律师协会顾问。1983年10月9日,王文正同志调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市委沪委[83]111号决定、市政府任字[83]96号命令)。李树棠同志于1984年2月15日被任命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市委组织部沪委组[84]第203号文),副秘书长职务由肖建平同志接任。当时上海市律师协会的领导班子由正副会长及正副秘书长组成,均系专职,对上海市律师协会各项工作,集体领导,分工负责。

1984年7月,上海市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之后,每隔三到四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新一届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截至2019年,上海市律师协会共产生了十一届理事会。

近年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全景式记录上海律师业发展历程”的工作中,我俩很荣幸能为曾经倾注满腔热情工作过多年的律师协会再次尽力。打开尘封,钩沉拾珍,虽费时耗力,然极有意义。我们本着为历史负责、为过往留痕的精神,通过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形式,留声留影,对在上海律师恢复初期做出贡献的老律师、老领导做系列访谈,至今已达60余人。前辈们大部分年事已高,有的已年逾九旬,最年轻的已届退休年龄。有的还辛勤工作在第一线,有的则身体欠佳,在家静养。但一谈及当年,除极个别前辈记忆退化外,大多精神焕发,思绪飞扬,有的还认真准备好接受访谈的叙述提纲,翻找出珍藏多年的反映当年工作实绩的证照文献,打开话匣,从头细说……

我俩作为当年的小字辈,有幸与被访者直接或间接共事于那百废待兴的年代,彼此脑海中都存有跨世纪近30年的共同记忆。我们同甘共苦,携手同行,律师事业将我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些经历是我们记忆中的瑰宝,已融为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曾被律协领导、被访前辈誉为“主持访谈最合适的人选”,虽不敢当,同时亦为有机会能与前辈们一起回望当年、共话历史而倍感荣幸。

怀着特殊而深厚的律师情结,面对上海市律师协会“全景式记录历史”的浩大工程,当我们与老前辈们相聚时,常常情不自禁,激动万分,热情相拥,互致问候。我们与被访者一起,跨越世纪,复盘当年,敬畏历史,感恩机遇。难忘的记忆汹涌开闸,尽情释放,多少厚重、熟悉的历史话题,此刻都轻轻地从眼前飘过。每当谈到当年峥嵘岁月之难忘之事,谈起创业时期曾付出极大努力艰难取胜的改革举措或重大案件的办案过程,个中曲折与艰辛难以言表时,往往或会心一笑,或伤感哽咽。访谈中,前辈们始终热爱律师事业、辛勤付出无怨无悔、积极向上知足常乐、举止儒雅科学养生的精神风貌深深地打动、鼓舞了我们。我们将访谈摘要整理成文,在会刊《上海律师》的“岁月回眸”栏目内陆续刊出。

遗憾的是,有相当部分当年曾做出很大贡献、在上海律师界乃至社会上都有着非常大影响的老前辈已经作古,无从访谈,令人扼腕叹息!我们清晰地记得他们的姓名,这一长串名字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而在这份名单的背后,有他们当年一腔热血、为民主法制建设艰苦探索与奋斗的身影,有上海律师恢复起步阶段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故事,他们曾为上海律师发展史泼洒过浓重的笔墨。有的虽然勤恳工作默默无闻,但也在律师事业开拓之路上留有深刻的脚印,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他们!他们的英名不该被遗忘,先辈的业绩应当被牢记,因此,进行不同形式的回顾与纪念很有必要。除了面对面访谈健在的老前辈外,我们还邀请了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及熟悉当年那段历史的两位大律师的老同事、学生等进行集中访谈。我俩还怀着崇敬之心前往李国机、郑传本两位律师的安息地福寿园,在故人墓前敬献上鲜花,表达我们的怀念之情。历经多年,两位前辈的音容笑貌依旧栩栩如生,我们仿佛又听到了他们对我俩的呼唤,李老师的川音、郑老师的宁波话至今犹在耳畔!

在上海律师恢复重建40余年的日子里,很多前辈名律师已然成为一个传说,飘忽远去。有鉴于此,我俩觉得,作为有幸与这些老前辈同过事、亲历见证恢复初创时期波澜壮阔举措的当年的小字辈,我们责无旁贷,有责任有义务用心记录下这段历史,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一些由于年代久远造成的失实等问题予以勘误,使这些英名得以再次记载,重新熠熠生辉,先辈英雄群像得以再次呈现,让他们的精神继续发扬光大!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至三届理事会分别产生于1984年、1987年、1990年,那是律师事业百废待兴、恢复重建、改革创新之初的年代,“老三届”的理事们在当时都是响当当的著名律师,有不少前辈历经五十年代律师事业起步不久即遭夭折被迫改行、一旦拨乱反正即满腔热情义无反顾地归队,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吃苦耐劳,无怨无悔,堪称上海律师事业的奠基者、开荒人,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本文谨就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至三届理事会的理事作一简要的历数、回顾,以表达对他们的崇高敬意,从中也可折射出律师队伍及理事会的构成、演变与发展。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于1984年7月3日至5日在中山南二路969号“零三”招待所、5703厂礼堂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由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上海市政府参事的韩学章担任会长,何后(曾在大型国企、市司法局等处工作)、李树棠(曾在高级法院负责公设律师工作、从上海辞书出版社调回)、郝鸿泰(时任杨浦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会长。李树棠兼任秘书长,肖建平任副秘书长。

理事会共35人,由下列专职、兼职律师组成:王钰(市房地局法律顾问室负责人)、王文升(上海大学文学院负责人)、王汝德(虹口律师)、王思达(宝山司法局局长)、冯尔泰(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叶传岵(市二所律师)【注:恢复初期的律师执业机构名称为法律顾问处,后改称律师事务所,此处从现时称呼习惯及前后一致阅读流畅计,故统一简称为“所”】、石钟祥(市二所律师)、江宪法(长宁律师)、何后(律协领导)、肖建平(律协领导)、李树棠(律协领导)、李国机(市二所律师)、杜美娟(市妇联干部)、汪如龙(复旦大学法律系负责人)、陈大钧(大型国企负责人)、陈天池(华东政法学院负责人)、陈瑞谟(市二所律师)、杨峰(上海司法学校校长)、居同匮(市三所律师)、张中(市一所律师)、张浚麒(黄浦律师)、张士勤(市二所律师)、赵珪(市一所律师)、郝鸿泰(杨浦区司法局局长)、倪彬彬(市一所律师)、姚增荣(上海县律师)、高冠春(崇明律师)、唐淑(华政老师)、唐公民(南汇律师)、徐达权(贸促会上海仲裁委负责人)、黄道(社科院教授)、韩学章(律协领导)、鲍培伦(卢湾律师)、裘劭恒(外贸学院负责人)、戴汉民(市一所律师)。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于1987年5月15日至17日在巨鹿路医工俱乐部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韩学章连任会长,何后、李树棠、郝鸿泰、蒉延庆担任副会长。蒉延庆兼任秘书长,肖建平连任副秘书长。

理事会共42位理事(首次设常务理事,共12人),由下列专职、兼职律师组成:王文升(上海大学文学院负责人)、王文正(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王一鸣(市三所律师)、王联华(南市律师)、王汝德(虹口律师)、王霞云(川沙律师)、马兆庆(嘉定律师)、冯尔泰(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石钟祥(市二所律师)、朱洪超(联合所律师)、江宪法(长宁司法局副局长)、申求实(闸北律师)、李树棠(律协领导)、李国机(市五所律师)、毕道德(市二所律师)、何后(律协领导)、吴伯庆(市一所律师)、张中(市一所律师)、张浚麒(黄浦律师)、张国飞(市六所律师)、陈泽政(市三所律师)、陈幸根(静安律师)、陈瑞谟(东方所律师)、肖建平(律协领导)、郑传本(市二所律师)、赵珪(华夏所律师)、郭惠明(崇明律师)、姚增荣(上海县律师)、武延年(徐汇律师)、须一平(专利事务所负责人)、郝鸿泰(杨浦区司法局局长)、倪彬彬(市一所律师)、徐达权(国贸所律师)、唐公民(南汇律师)、唐复保(金山石化法律顾问室负责人)、黄道(社科院教授)、傅玄杰(市一所律师)、韩学章(律协领导)、蒉延庆(律协领导)、杨峰(市七所律师)、鲍培伦(卢湾律师)、戴汉民(联合所律师)。

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于1990年6月7日至9日在市政协华夏厅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原司法局局长鞠华、原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学章为名誉会长,原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文正担任会长,何后、蒉延庆、李树棠、郝鸿泰连任副会长。闻国良、庄广泽分别担任正副秘书长,后由李海歌、马建军届中接任。

理事会共43位理事(其中常务理事15人),由下列专职、兼职律师组成:万恩标(杨浦律师)、马兆庆(嘉定律师)、王文升(上海大学文学院负责人)、王文正(律协领导)、王祖范(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副处长)、毛柏根(市三所律师)、丘仰东(市六所律师)、石钟祥(市二所律师)、史焕章(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江宪法(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朱洪超(联合所律师)、朱柏龄(长宁律师)、李国机(李国机所律师)、李树棠(律协领导)、肖建平(律协领导)、吴伯庆(经济贸易所律师)、宋小红(市一所律师)、何后(律协领导)、张中(市一所律师)、张国飞(市六所律师)、陈泽政(浦东新区经济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陈瑞谟(东方所律师)、郑圣生(宝山律师)、郑传本(市二所律师)、郑学诚(经济所律师)、武延年(徐汇律师)、赵珪 (华夏所律师)、俞云鹤(市三所律师)、闻国良(律协领导)、郝鸿泰(杨浦区司法局局长)、姚增荣(上海县律师)、唐公民(南汇律师)、徐达权(国贸所律师)、高前和(市二所律师)、倪彬彬(市一所律师)、郭惠明(崇明律师)、殷畹秋(南汇律师)、傅玄杰(市一所律师)、蒉延庆(律协领导)、鲍培伦(恒信所律师)、缪林凤(华夏所律师)、潘公波(静安律师)、戴汉民(联合所律师)。

上述老三届理事中,韩学章任第一、二届会长,第三届名誉会长;何后、李树棠、郝鸿泰连任一至三届副会长;王文升、石钟祥、江宪法、肖建平、李国机、陈瑞谟、张中、赵珪、唐公民、徐达权、倪彬彬、鲍培伦、戴汉民等13人连续担任了第一至三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其中,当年中青年律师的杰出代表唐公民、鲍培伦两位更是因其业内威信高、口碑好、代表性强,自1984年第一届开始至2008年止,连续担任了七届理事,可谓空前绝后,叹为观止!

翻看上海市律师协会40余年的发展历史,我们在为新一代律师成长喝彩的同时,往往会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曾经的创业岁月。当年我们看到最多地是挤公交、踩单车、废寝忘食、艰苦办案的“面包律师”,听、写最多的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要为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贡献力量”等倾注全身精力、感情的铮铮誓言。前辈们筚路蓝缕,艰苦开拓,为后来者铺就了律师事业恢复重建的大道。在上海律师工作欣欣向荣不断前行的今天,我们需要经常回望来路,牢记初心,学习前辈,不辱使命,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在新时代续写律师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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