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4日电 正在召开的上海两会上,市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表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国家战略。上海义不容辞,当仁不让。就上海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他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一,上海应成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协调机构。此协调机构级别要高,领导要强,组织并实施上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方案,统一协调商务委、发改委、金融办、国资委、经信委、自贸区等相关委办局以及各区县政府,形成政府推动角度的合力。
第二,上海应组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行业协会。这一行业协会应打破单一行业、归口管理的界限,从推进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角度,体现“抱团出海”,组建“联合舰队”,以业务复合化、模式集成化为目标,涵盖基建、装备、互联网、通讯、投资、金融、贸易以及咨询、法律、会计等全产业链内容,“软硬”兼施,齐头并进,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第三,上海应发起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政府引导基金。这一基金作为引领基金,充分吸收上海的企业参与,设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投资基金”,参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配合“走出去”企业实施重大项目并购与投资、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企业组建专项投资基金,充分体现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的实际影响力。
第四,上海应组织发布“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法律环境指引。吕红兵认为,上海可以组织上海社科院以及华东政法大学等科研、教学机构,以及上海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研究、梳理、汇总并定期发布“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法律环境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引领与推进作用。“一带一路”,法律先行,应成为共识。
第五,上海应设立“一带一路”国际纠纷争议解决中心。目前,上海依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拥有中非联合仲裁上海中心、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等国际性争议解决机构,而且,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有在册仲裁员858名,来自6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外籍仲裁员及港澳台地区仲裁员324名,占37.8%,为上海建设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打下良好的队伍基础。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参与法律服务与争议解决机制全球治理,上海有基础、也有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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