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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事务所主任财务知识线下培训班

    日期:2021-06-30     作者:律师学院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升级到“金税四期”,税务机关对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纳税人的税收和社保征管将更加严格。为了使本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了解律师业内相关的财税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基本要求,规范财务会计处理,遵守涉税法律法规,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联合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财税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律师事务所主任财务知识线下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邀请到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进行开班动员,德勤中国商务运营服务团队合伙人朱元杰和金挺进行授课,上海市律师协会财税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陆易主持。

潘书鸿副会长在开班动员时指出,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会计制度、财税处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目前,“金税三期”已升级为“金税四期”,律师事务所的财税处理规范化刻不容缓。对此,上海市律师协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联合律师学院、财税业务研究委员会为律师行业举办了多场相关培训,希望通过培训,可以帮助各家律师事务所充实财税知识,控制财税风险。 

讲座中,朱元杰先生首先详细介绍了“查帐征收”的概念,包括查帐征收的基本原理、合伙企业的税务特征、查账征收下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扣除项目具体规定、查账征收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核定征收的条件、核定征收方式、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比较等。接着介绍了“查账征收”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方案,如:建立财务核算体系和税务管理体系;建立合格、胜任的财务税务团队;采用财务数字化解决方案和工具等。

最后,金挺先生就“查账征收”财务数字化提出了解决方案,就如何防范财税风险,做了进一步讲解。

本次培训有100余名律师参加,2位主讲人就如何控制税务风险与参训律师展开讨论。现场气氛热烈,参训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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