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召开《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由研究会主任施克强律师、副主任田思远律师,以及民委会其他委员共计十六人参加。
2022年11月4日,最高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为积极响应向最高院意见提出反馈意见,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前期在研究会内部收集各委员的修改意见,并集中汇总在此次研究会上进行研讨。会上,先分为四个小组进行导读,依次为委员江聘骏律师小组进行“解释”第一、二部分的导读,吴彦小组进行第三、四部分的导读,高珏敏小组进行第五、六部分的导读,谢恬小组进行第七、八部分的导读。每组导读完成后,再由所有参会人员一同提出意见。会中,参会人员对“解释”提出了大量的修改意见以及自己的理解,引发现场的激烈讨论,此次会议中提出的修改意见几乎覆盖了全部的条文。
最后,主任施克强律师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总结,书面汇总的修改意见将会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反馈,以期帮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解释》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