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稳“自管自转”平台 搭建“社会公转”平台
日期:2010-06-04 阅读:7,117次
2008年6月13日,在市律协和区司法局的指导下,长宁律工委在全市率先成立“上海市律师协会长宁工作委员会”。市律协创立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这个平台,是行业管理功能的延伸和深化;而长宁区司法局对这个平台从监督、指导、服务的角度,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全方位地积极帮助和指导,通过这个“自转平台”行使自律管理职能,实现了律师工作在区县层面上的“两结合”管理。
一、站稳平台,建设平台
长宁律工委以《上海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工作准则,准确地把握自身的职责和工作的基点,结合长宁区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平台的建设。
一是律工委制定了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设置“维权与执业纠纷调解工作”、“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工作”、“文体与宣传联络工作”、“青年律师执业规划与发展工作”、“女律师工作”等5个专门工作组,凝聚智慧,各司其职。确立工作方式:主任统一协调,分管副主任牵头、主导,各小组贯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和议事制度:1.制定律工委“季度议事”会议制、半年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和重大活动集体讨论制度;2.制定《关于规范律工委工作经费报销的审批流程》,规定律工委的5个工作组组长依据律工委每年的“工作目标”,制定活动经费预算,律工委统一筹划安排经费的分配,并建立了活动经费报销程序;3.制定了会议签到、会议纪要、材料保存以及各项活动经费单据、发票、明细帐册、封帐归档和保管、使用《长宁律师工作委员会印章》的规定;4.选拔有志于律工委工作的优秀律师,充实到律工委各工作小组。以此切实、全面履行着律工委的职责,推动了平台的自转。
二是创办《长宁律师》季刊,作为律工委与长宁律师交流沟通的园地,努力营造包容、开放、严谨、凝聚人心的长宁律师文化;全面反映长宁律师发展动态和信息交流情况,刊登律师论文、诗歌、散文、摄影,书法作品;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每年都将《长宁律师》送到参加长宁“两会”的各阶层代表手中。
三是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举办各类培训,将长宁律工委与长宁律师紧密相连,真正实现“两结合”模式的自我管理。
二、开展活动,丰富多彩
建立长宁区青年律师联合会,组建“长宁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并向全区青年律师发起“世博服务为平安长宁建设贡献力量”的倡议活动;与共青团长宁区司法局团总支共同承办“长宁区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组织成立“长宁区青年律师沙龙”,推动青年律师的沟通交流;组织律师事务所认购义卖款用于购买世博门票,赠送给贫困家庭和困难学生。
开展和各区县律工委的定期交流;组织部分骨干律师走访北京、南通、深圳等地,考察律师业发展状况,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针对新《律师法》出台后遇到的新问题,开展学习、探讨、研究、宣传活动,邀请各方面专家和律师代表共同探讨;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律师法》问题与长宁区公检法司等部门进行交流沟通。
制定阶段性的和专业对口的培训计划,实施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培训工作。紧扣社会热点和律师最为关注的经济问题,邀请知名经济学家、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教授钟伟举办“当前形势下经济发展趋势与律师业务发展”的专题讲座;开展案例辩论,加大对青年律师和女律师的培训力度;开展提高律师专业素质的培训,组成在海事海商、企业投融资、破产清算等方面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律师代表团,与区司法局前往广州、深圳、南通、蚌埠等地考察、交流、培训。
女律师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长宁区女律师参加市女律师联谊会举办的各辩论赛、讲座、业务研究活动,并在市律协主办的女律师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
举办九州丰泽杯长宁律师羽毛球公开赛;发起并参加了由浦东、静安、闵行、长宁等四区举办的“协力杯”篮球赛;举办律师、公证员摄影作品义卖活动和每年“长宁律师年会”的文艺演出等活动。
三、拓展业务,服务社会
长宁律工委深入各律师事务所调研律所发展状况以及老、中、青不同年龄层次的律师的情况,认真研究阻碍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并提出“抓好四个一”:1、开辟一个学习平台。在区司法局学习园地增设律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专栏;2、组织一些集中研讨。以承办市律协“虹桥法律服务大型论坛”为契机,围绕“四个走在前列,法律服务业对接虹桥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开展大讨论,拓宽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新思路; 3、进行一些走访调研。在金融危机阶段,通过集中座谈、律师访谈、网上信息收集等形式,配合区司法局进行“金融危机影响下律师事务所发展状况”的问卷调查,深入事务所走访调研,共商化解危机走出困境的策略,举办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研讨会,并配合区司法局完成《推动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调研报告,制订了消除金融危机影响的措施;4、开展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由区司法局牵头,律工委组织34家律师事务所和全区10家街镇司法所签订法律服务结对合同,全区约137名律师与177个居委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畅通了律师在基层开展法律服务的渠道。
充分发挥行业与社会各界联系、沟通的桥梁功能,通过包括《长宁律师》在内的报刊以及讲座、慈善等活动,大力进行律师业的宣传;在律师行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大学习大讨论等各类活动中,及时有效地向有关政府、部门表达律师意愿,为律师广泛搭建与区政府、工商联、经贸、各部门,与公检法司部门联系服务平台,乃至搭建与社会各阶层及构建社会和谐、百姓安居乐业等方面更为广阔的服务平台。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律师事务所和政府部门之间搭建平台。一方面,律工委组织律师参与政府周四信访接待的义务法律咨询,安排政治过硬、品行端正、业务精湛的律师,组成律师顾问团参与区主要领导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工作以及“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律师志愿团”、“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长宁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长宁区老干部法律服务日”等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区司法局牵头,以长宁律工委名义,积极主动和政府部门开展磋商、沟通,并建立专业律师库,为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搭建有偿购买法律服务的平台。目前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聘请北京大成上海分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君悦、集天城等律师事务所也以有偿服务形式积极参与地区动迁维稳工作。
搭建与区青联、妇联等社团组织长效沟通的平台。推荐优秀青年律师加入青联充分发挥作用,进而提高律师自身社会形象。
建立与公检法部门之间的常规交流平台。律工委与公检法部门举行了多次信息、情况沟通会议;区司法局、区律工委与长宁法院建立定期交流机制,长宁区法院率先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长宁律工委也及时推出了《长宁区律工委向全区律师发出尊重法官倡议书》,为律师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而搭建法律共同体平台。
抓住举办“虹桥法律服务论坛”的机遇,搭建长宁“东虹桥经济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法律服务的平台”。
抓住举办世博会的机遇,搭建为世博提供法律服务的平台。律工委选拔律师参加市律协组织的考察团,实地考察西班牙世博会后撰写调研文章;组织律师积极参与“2010年世博会律师志愿团”,调处世博会期间发生的相关法律事件,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举办以“历史与未来,城市与文明”为主题的市级摄影赛——“精彩上海”网络摄影赛,将法律服务迎世博活动推向高潮;选派两家律师事务所入选世博法律服务供应商。
两年来,以陈刚律师为主任的长宁律工委在摸索中寻找机遇,从创新中积累经验,秉承“致力为长宁律师营造良好执业环境”的理念,站稳“自管自转”平台,搭建“社会公转”平台,以不断完善和深化的行业自律管理,努力推动长宁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展现了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强大的生命力。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