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工作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主任李向农主持,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朱林海、副监事长屠磊出席会议,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陆艳、严洁红以及各位委员参加会议,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助理、办公室主任陶丽萍等列席会议。
屠磊副监事长介绍了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成立背景以及设立情况。
为了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保证监事会监督职能充分、有效的运行,本届监事会进一步进行组织架构创新,秉持“具有实际工作需要”和“少而精”的原则,率先成立了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今年下半年拟成立专业委专项监督委员会和资产与财务专项监督委员会。
与会人员学习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专项监督委员会履职规则(试行)》《上海市律师协会专项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会议指出这些规则是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开展未来工作的基础,当前的任务是通过实践优化具体的工作细则。
与会人员同时围绕监事会律工委专项监督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工作范围、内容和方式,进行了讨论研究。
朱林海监事长强调,专项监督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根据律师协会章程和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履职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于律己,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组织架构,做实做细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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