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8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安全生产相关犯罪的修改及影响分析”线上讲座举办,近150名嘉宾参与本次法律研讨活动。本次讲座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刑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 “刑法委”)、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委”)以及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 “环资委”)联合主办,由环资委主任吴荣良律师主持。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丁立处长,行政委副主任丁钰律师,刑法委委员洪梓桉律师,以及环资委委员朱静亮律师作为主讲人进行主题分享。《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安全生产相关犯罪进行了修改,并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设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将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现实危险行为列入刑事追诉的体系之中,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刑事责任认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丁立处长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视角,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系统性分析,并重点分析了“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概念。
丁钰律师结合实践中某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深入讨论了安全生产领域的“行刑衔接”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的相关建议。
朱静亮律师结合自己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关于安全生产相关罪名修改的现实基础和未来影响进行了分享。
洪梓桉律师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修改,对相关条文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
本次线上讲座从刑法和行政法的不同视角探讨了安全生产领域的相关法律责任,为本市律师从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