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注册一家司法鉴定机构甚至比开一家律师事务所还容易?这些准司法机构如何管理?
昨天,上海市律师协会召开律师参政议政新闻发布会,律师们就如何通过立法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为等问题进行了发言和交流。
市人大代表、市律协会长盛雷鸣说,一个案子的司法鉴定结论,关系到这个案子司法判决的公平公正。目前上海市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存在违反鉴定程序要求,质量管理不到位,职业操作不规范以及专业水平欠缺等问题,但是他们的鉴定结论却成为判决的重要依据。有鉴于此,盛雷鸣打算在今年的市人代会上提出制订《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议案。
盛雷鸣举例说,一个工程的造价到底是多少钱,得由第三方鉴定机构也就是审价机构说了算,而这个审价结论就是直接的审判依据。如果这个审价机构是法院,我们有纪委,有监察等部门来监督它的行为,我们有一审二审,审判不服,你还可以抗诉。但是,问题是现在我们司法鉴定的结论,没有二审,没有再审,没有监督,没有复核,而这个结论就是我们裁决的依据。
盛雷鸣指出,上海的司法鉴定一类的机构,我们对它的准入、规范、培训、处分这一套法规都没有。目前鉴定机构的设立是不受限的,你要设就设,比开一家律师事务所容易得多。
盛雷鸣认为,立法可以加强对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如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违反鉴定程序要求,质量管理不到位,职业操作不规范,以及鉴定文书的差错,少数鉴定人员专业水平欠缺,部分鉴定机构服务质量不高,对投诉处理工作不重视。这些情况虽然已经得到重视,但是给予行政处罚及相应处理的依据非常有限。为加强对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管,需要从司法鉴定行业的准入、资质认定、教育培训、能力与质量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司法鉴定机构淘汰与退出机制。
市人大代表潘书鸿表示,他想提出关于加强监督职能、规范看守所行为的书面意见。市人大代表吴坚也表示,现在需要有一个法规,对看守所的一些行为列一个负面清单,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说的。
潘书鸿指出,有一个被忽略的关键问题,被羁押的人在看守所里不能拿纸和笔,在跟律师会见时,如果时间不充裕的话,凭他记忆记住的案件事实很有限。到法庭上,很多被告人手上也是没有纸和笔的,很多犯人开庭就是戴着手铐子出庭的,他完全靠脑袋来记忆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的案件事实,“我们认为这个是不科学的”。
原文链接: http://newspaper.jfdaily.com/xwcb/html/2015-01/20/content_59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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