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6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刑事诉讼法》系列业务培训第二讲“刑事辩护执业规范”讲座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举行。本场讲座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潘书鸿律师主讲,全市120余名律师到场参加讲座。
潘书鸿副主任以新《刑事诉讼法》为背景,从律师执业规范的角度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对律师制度所做的修改。潘书鸿副主任从接受委托或指定的规范、辩护人法定职责、程序辩护规范、会见规范、阅卷规范、调查取证规范、庭审规范等多个角度,结合新刑诉法和律师职业伦理等内容,详细介绍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并结合自己多年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向广大律师介绍了处理一些突发情况的经验的技巧。
潘书鸿副主任的本次讲座,系研究会组织的《刑事诉讼法》系列业务培训的第二讲。潘主任生动、幽默的语言风格和丰富的信息内容,给在场律师留下了深刻印象。
此后,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还将陆续举办关于新《刑事诉讼法》的多场业务讲座,欢迎广大同仁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