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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

来源:法制网     日期:2012-02-24         阅读:3,852次
       住建部出台重要制度确保安居工程质量
       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
   保障房工程质量问题,社会关注、群众关心。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近日表示,住建部今年将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

张学勤说,住建部将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全过程。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要落实保障房质量监管责任。除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外,其他参建单位均应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同时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推广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负责人,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

这即意味着,一量发现质量问题,参与建设的任何一方都逃不过法律责任的追究。

张学勤说,住建部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的各项配套制度。梳理现有工作程序和监管措施,不断创新质量监管手段和方法。指导各地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质量和竣工验收关。探索实行保障性住房建材和部件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

同时,要继续把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对各地督察、约谈和问责范围。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为重点的督察巡视和质量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督导,排查隐患,狠抓薄弱环节,认真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通病,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一查到底,依法依规惩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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