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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不言而喻。立志从事律师职业并渴望有所成就的实习人员,该怎样在职场中脱颖而出?这是摆在我们眼前的现实问题。人生不打无准备的仗,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这是我的职场理念。
在校期间,我一直坚持自己毕业后要做一名专业的公司法律师的理想,后来非常幸运加入了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所从事的工作与我的职业方向高度一致。在工作中,面对全新的业务,刘春雷和叶萍两位资深律师对我细心地指导,让我协助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在两位律师带教指导下,我不断钻研学习,专业能力和素养有了很大的提升。
即便很早就打算从事公司法业务,但始终感觉自己的公司法知识还没“登堂入室”。为了不断加深对公司法学习理解和提高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我给自己设定的是每周写作一篇专业的公司法实务小文章。刚开始实习时,接触的业务还较少,也不知道法律文章写什么话题,不知道怎么写。所以,经常要为本周写什么而发愁,空闲之余不停地在无讼网上找判例,微信上看文章。起初写的文章,从切入角度、语言组织、内容深度等各方面都显得很稚嫩。逐渐地,随着工作业务开始上手,每当我遇到自己搞不清楚的实务问题时,这就成为了本周法律文章写作的话题,慢慢地文章质量也有了一些提升。坚持写一篇文章,就弄懂一个实务问题。我在写作前常常要下载很多与之相关的论文,查找案例,翻阅相关书籍。比如,为了搞清楚公司担保纠纷的裁判规则,特别是《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我前前后后看了七篇法学核心期刊的论文,翻阅了几十篇最高法院的相关判例,理论结合实践,反复思考,最终形成了我对《九民会议纪要》中公司担保规范的七点阐释。
我概括自己的学习方法是“以点带面”,其中这个“点”是指具体某个法律问题,“面”则是相关扩展知识。例如,在工作中,我协助办理的案例有追究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在网上浏览大量抽逃出资的判决书后,我发现其中有三四成比例都是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提起诉讼,追究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公司破产管理人提起诉讼而不是公司债权人呢?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如何认定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换句话说,如何区分公司资产与股东出资?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取消强制验资要求后,是否还会加剧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再进一步,为什么要放宽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的限制?其他国家又是怎么规定,认缴制有哪些优势与弊端?从一个抽逃出资的问题,如果要深入思考与研究,就必然涉及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而后者则是公司法的核心制度之一。这种以点带面的学习方法,与看教材学习有着较大不同,教材始终是按章节编排,各章节是相对割裂的,但 “以点带面”却可以把各章知识相互串联起来,实现融会贯通,弥补教材学习的不足。
将自己的思考成果转换成书面文章,也是重要的学习方法。要成为一名优秀律师,必须具备较高的写作能力。写文章,一方面可以将自己的思路、观点梳理出来,记录成文,这是一个接受知识后加工再输出的过程,能加深我们对知识点的理解;另一方面,好记性总不如烂笔头,把自己的学习成果记录下来,不仅方便以后查阅再学习,还能与时俱进,若发现自己观点有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正,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律师行业如同竞技场,实习人员需要厉兵秣马、厚积薄发,才能从小驹成长为突出重围的黑马!
张文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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