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感受上海用信息化建设智慧型法律共同体
从今天起,本报政法·司法版开设“一线探访”专栏,通过记者体验的形式,用一种全新的角度,关注和反映政法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敬请关注。
拿出手机轻轻一扫,俞卫锋的执业信息就显示在电脑屏幕上,无需其他证件便顺利进入法院。近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专门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验证新近启用的律师二维码通关系统。
俞卫锋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上海致力于用信息化技术建设智慧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新技术
俞卫锋的手机上安装了名为“上海律师”的APP软件,这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最新开发完成并投入应用的。
这款APP向所有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和普通老百姓开放,涵盖6大块服务内容。记者点开“上海律师”APP发现,其服务针对普通群众和律协会员两大块。普通群众可以查找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过APP提供的法律工具,查找公开的法律文书、计算诉讼费、查询法规、学习法律知识等。律师会员登录APP,可以实现网上办事、网上学习和网上报名,也可以在法律援助、公益服务、信息上传方面形成互动,还能随时查询法院同类案件的判决情况。
俞卫锋说:“APP后台数据库与法院文书公开网实现数据共享,今后还要与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及其他政法单位的信息服务平台连接共享。”
记者了解到,“上海律师”APP可谓“上海律师一卡通”的升级版。多年来,“上海律师一卡通”的功能不断充实完善,律师凭一卡通可以方便地进出法院、检察院、监狱、看守所等场所,也可以阅卷、会见当事人、申请调查令等。
俞卫锋说:“律师是法律共同体的黏合剂,能同时与公检法司进行业务衔接、信息沟通。我们要利用新技术,把分散在各个法务领域的碎片化业务功能和服务功能逐步整合到一个平台,让法律共同体建设更加紧凑、便捷、高效。”
新平台
“市民要投诉和反映律师执业违规情况,可直接上网向律协投诉,3天内必有答复。”对于那些深受不良律师坑害的当事人来讲,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近日,上海市律师协会挂牌成立律师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律师投诉维权网络服务平台随之开通。
记者通过东方律师网“办事大厅”点击进入“投诉中心”看到,市民可以在这里下载投诉申请表,填写基本投诉信息后上传,后台将在3个工作日经过初审电话回复投诉人。记者在律师投诉维权中心看到,律师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提出维权申请,后台将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并电话答复。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嵘说:“对律师的惩戒和维权就像是硬币的两面,不可偏废。提高律师队伍素养是提升法律共同体建设效能的关键。”
记者了解到,上海市律师协会专门开发上海市律师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去年年底向公众免费开放。平台包含全市26647名律师、1692家律所的53万条信用信息,其中行政处罚及表彰1100余条,行业处分及表彰300余条,行政许可数据近万条,年度考核数据9万余条,律师代理案件数据42万条。
登录平台,市民可以检索到需要的律师,查看其执业和违纪情况,平台会通过对法院公开裁判文书的大数据分析,自动梳理出该律师以往诉讼代理情况。
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一直是律师行业的痛点。以前,老百姓找律师往往靠搜索引擎,容易上当;现在,依靠这个平台,老百姓可以精准找到适合自己案件类型的律师。俞卫锋说,这些全新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极大提高了律师的执业自律性,让失信律师寸步难行,守信律师畅通无阻。
新效能
近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二中院就婚姻家庭类案件网上立案标准化工作进行试点。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说,网上立案推行以来,由于法官和律师对立案条件的认识不统一,往往需要补换证据材料,影响工作效率。立案标准化探索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近年来,上海三级法院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开发应用了上海法院律师服务信息平台。这是上海市利用信息化打造智慧型法律共同体,推动工作新效能的一个缩影。
在上海中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瞿国剑打开律师服务信息平台,输入一卡通信息认证登录,直接上传事先扫描好的证据材料,几百件案子一个晚上就能搞定。
瞿国剑告诉记者,他专门代理银行信用卡欠款纠纷,每月都有200余个案子需要立案。以前去法院立案大厅办理,即便和法官约好,也得花费几天时间。
记者看到,通过律师服务信息平台除了能够办理预约立案或直接立案外,还能申请延期开庭、诉讼保全、在线缴费、远程阅卷、开展诉前调解等,也可以给法官留言及时沟通。
据了解,近年来,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纷纷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打造数据信息平台,服务律师和市民,提高了法律服务和司法执业效能,逐步解决了立案难、沟通难、调查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难题。
俞卫锋说:“政法机关各类律师服务平台,前台可以有效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继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后台可以有效制约权力滥用,提升政法机关办案的规范化程度。一前一后建立了良好平等的沟通渠道,维护了司法权力运行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智慧法律共同体建设带来的巨变。”
本报上海3月22日电
原文链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70323/Articel03002G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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