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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课程建设 揭开教材编写序幕——律师学院举行校本教材编写会议

来源:上海市律师协会     日期:2013-05-10     作者:律师学院    阅读:8,290次

        2013年5月8日,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在律师协会举行校本教材编写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刘小禾主持,市律师协会会长、律师学院院长盛雷鸣出席会议。担任本辑教材主编的孙志祥、蒋信伟、谭芳、陆胤、阮露鲁、高明律师参加会议。律师学院副院长章志伟及工作人员陈一沁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编写出版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第一辑校本教材《律师实务入门》,教材的使用对象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新律师,第一辑教材包括9本教材,分别是《刑事诉讼实务基本技巧》、《民事诉讼实务基本技巧》、《行政诉讼实务基本技巧》、《劳动仲裁、诉讼实务基本技巧》、《非诉讼实务基本技巧》、《律师职业操守》、《律师客户管理实务基本技巧》、《律师口才训练基本技巧》、《律师谈判实务基本技巧》。会议决定,万方律师事务所高明律师任《刑事诉讼实务基本技巧》主编、华城律师事务所谭芳律师任《民事诉讼实务基本技巧》主编、阮露鲁律师事务所阮露鲁律师任《行政诉讼实务基本技巧》主编、蓝白律师事务所陆胤律师任《劳动仲裁、诉讼实务基本技巧》主编、浦栋律师事务所孙志祥律师任《非诉讼实务基本技巧》主编、观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蒋信伟律师任《律师职业操守》主编、融孚律师事务所尹燕德律师任《律师客户管理实务基本技巧》主编、申达律师事务所周知明律师任《律师口才训练基本技巧》主编、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荣楠律师任《律师谈判实务基本技巧》主编;本辑教材编写工作实行主编负责制,每本教材由主编组织编委,负责统稿、审稿等。

        会上,与会者以会议下发的《律师学院校本课程教材编写方案(第一辑)》为蓝本,对教材编写工作各叙己见,展开了热烈的谈论,蒋信伟律师结合自己参加全国律协组织的教材编写工作实践做了主题发言,对本次教材的编写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

        律师学院院长盛雷鸣参加讨论后,就如何编写教材做了讲话。盛院长指出:作为全国第一家律师学院,编写一套以律师实务为内容的教材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盛院长强调教材编写要避免教条式教科书的俗套,要注重实务、注重流程,适合当代青年律师阅读特点。盛院长还就教材书名、体例格式、编撰要求及工作进程提出了要求。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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