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对《上海市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书面修改意见,于8月7日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修改意见共计34条,涉及适用范围、协管部门、工作职责、单位与个人义务、船舶边防证件等内容。
海事海商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瀛泰锦达所陈柚牧律师、副主任、震旦所吕海鸣律师、融孚所李锋律师、汇盛所陈元允律师、现代物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四维乐马所张嘉生律师、副主任、申达所周艳军律师、委员、四维乐马所周军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