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上海律师协会笔记本
二、项目内容
(一)笔记本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内容描述 |
备注 |
笔记本 175*255mm |
37500本 |
内页横线 |
设计多种拼色款式,内页150页。 |
笔记本 80*163mm |
37500本 |
内页日历 |
设计多种拼色款式,内页150页。 |
(二)配送服务
提供全市约1900家律所等单位的笔记本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事项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报价函(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三)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有效的营业执照(带二维码或其他有效形式)(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认为其他需提供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六)投标人资质及业绩及相关项目经验(如有)
(七)笔记本设计图或样品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必须编制目录,除封面、间隔页和封底外,其余每一页均需编辑页号,中间不得多页、少页。
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
六、报价及投标方式
(一)投标人将报价函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按招标书上的投标时间寄送至以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33楼,上海市律师协会,齐钰萌收,邮编:200032。
(二)未按要求制作标书的视为废标。
七、招投标工作安排
(一)本次招标将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batvfd.com)上发布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严格遵守《上海市律师协会招标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
(二)本次招投标流程如下:
1.发布招标文件:在2024年9月20日前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项目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投标单位在2024年9月30日当日17时00分前送达投标文件。
3.评标: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评标工作。
4.定标公示:完成评标工作后的3个工作日内于上海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batvfd.com)上发布评标结果。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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