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展业务研究委员会因研究会名称及业务研究内容变更且委员人数相对较少,经九届六次会长会议决定,现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增补委员。
上海市律师协会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因徐汇、金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执业的律师不在委员之列,为使研究会工作深入到每个区县,更好地开展研究会工作,经九届六次会长会议决定,现面向徐汇、金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的执业律师定向增补委员。
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章程》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报名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我市执业律师,品行良好,未受过有责投诉或其他各种处分;
(二)有奉献精神,热心律协工作及研究会活动;
(三) 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或虽未满3年但曾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教学科研单位、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企业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四)在相关专业法律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务经验、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如在期刊上发表过该领域法律专业文章或承办过在某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行业知名度的案件(项目)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获得过荣誉称号(奖励)。
(五)信访矛盾调解化解(ADR)业务研究委员会只接受在徐汇、金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执业的律师的报名。
二、报名方式:
(一)采取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推荐的方式;
(二)每位律师一般只限参加1个研究会的委员报名,最多不得超过2个研究会;
(三)认真填写网上报名表格,并将表格下载,事务所盖章(见附件一);
(四)请将打印好的表格,连同所发表的专业法律文章及其出处复印件或所承办案件(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或荣誉称号(奖励)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三、委员产生方式:
(一)委员名单最终由分管会长报会长会议确定;
(二)每个业务研究委员会原则上设委员20-50名;
(三) 每个律师事务所担任同一个研究会委员人数不得超过研究会委员总人数10%。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7月25日。
五、公布方式:
委员人选确定后,名单将在东方律师网上公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市律协业务部
邮编:200032
联系人:潘瑜 金鹰
电话: 64030000-140/107
特此通知。
附件:研究会报名表格.doc //www.batvfd.com/file/lawyers/upload/20110715/20110715150203_dfb09ac7d746400688a856a0a3e177df.doc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