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调查取证缺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拟修改律师法
日期:2005-05-16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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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找我律师”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的口头禅。但一直以来,律师调查取证权缺乏法律保障,和面对公检法机关不同的是,许多单位和个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律师的调查。这种状况有望通过修改律师法得到改变。 昨日,在第二届中国青年律师论坛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人透露,律师法修改方案已经形成,修改稿将于年内提交国务院,力争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明年立法规划。 据介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重点检查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而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已经从今年4月开始,先后在北京、天津、重庆、安徽、广东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地律师的意见。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审议律师法(修改草案)做各项准备。 昨日,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们围绕律师法修改,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等专题进行了交流。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代表一致认为,目前存在律师执法保障问题,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保障,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有各种理由拒绝律师的调查。律师会见当事人难,问卷难,调查取证难,执业环境令人忧虑。 也有律师代表指出,修改律师法,要解决对律师的职业定位问题。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兴良教提出,律师的职业定位从国家法律的工作者到社会法律工作者是一个进步,但仍然不够准确。律师的权利不是国家的权力,也不是社会权利,而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延伸,律师的职业的定位应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 据介绍,司法部希望通过律师法的修改来加强律师的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实习人员管理、品行考核和审查、执业宣誓、新律师辅导等制度,确保进入律师行业的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