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1日,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毒胶囊事件”引发的药品安全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医疗卫生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潘书鸿律师联合主持,两家研究会的委员以及报名律师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就毒胶囊事件与药品监管制度的缺陷、服用毒胶囊受害人如何维权、如何追究“毒胶囊”制造企业及监管部门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如何保证药品安全、药品生产企业、卫生用品制造企业如何控制风险 、从“毒胶囊”事件看现行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两家研究会的委员从各自的专业视角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体现了两个研究会委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执业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