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化 >> 上海律师 >> 2017 >> 2017年第11期
《上海律师》编委会

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www.batvfd.com/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batvfd.com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山腰之见

2017年第11期    作者:孙彬彬    阅读 8,628 次

李宗盛那首《山丘》,讲人过中年的茫然与感慨,获得许多60后、70后的共鸣。但是,他是流行音乐的大师级人物,讲自己越过了山丘,似乎比较贴切。讲到我们,似乎还不能叫越过山丘,而只能讲站在山腰。在山腰上什么感觉呢?那真是壮志未成身先老,尚在的理想愿景和不得不服的肉身衰老,自我的否定之否定和左右互搏,让人方始明白,老辈人所说的“四十不惑”,不是不再惑、没了惑,是实在太多困惑、迷惑,反而成了摆在面前的难题。

2011年当选上海优秀青年律师时,我写了一篇名为《有追求的人生不会苦》的文章,将那时候对自己作为年轻律师如何成长的想法和盘托出,希望给和我一样的年轻律师一些希望、鼓励。而从去年到今年,酝酿这篇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的欠稿,却变得十分难产。大约是正在人生自我成长道路攀升的螺旋区,那些构建、陪伴甚至激励我前20余年的认知和观念,于人生的山腰处激烈的颠覆与重建,令人难以落笔。就这样一边写一边擦,且将些许当下的思考呈现给大家,当做一枚路标,待多年后回看、检视。

 

一、山脚自信与山腰谦卑

给新律师培训时,我总是要说,年轻律师时期其实是很幸福的,因为案件往往不那么复杂,也谈不上多大的利益纠葛。因此,假如年轻律师认真、努力,很可能出其不意、事半功倍。这个阶段的年轻律师,往往会因几个漂亮的官司而获得自信,觉得自己辩才了得、能力高强。尤其是曾经热爱律政剧(比如我)、热衷于辩论(比如我)的,更容易以为,优秀的诉讼律师一定是辩才出色,将庭审当做承办案件的重头戏。基于这样的认知,讲如何辩论、谈判或者围绕庭审的课程在年轻律师中往往获得更多的关注。可如果你能坚持在诉讼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多办些复杂案件,多参与大案要案的实际过程,可能就会发现,这种强调庭审、辩才的观点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因为办案不够多、视野不够宽所形成的肤浅自信,假使不做纠正可能会误入歧途。

事实上,中国的诉讼胜败中,真正与庭审表达有关的比重不会超过25%。表达出色的律师能够博得合议庭的好感,能够在庭审当下占据对抗上风。可是别忘了,合议庭可不是当庭宣判,往往是过了数月后才落下法锤,到那个时间庭审言语的影响力早已式微。那么,究竟什么对案件更为重要呢?在我看来,能够立于高处而不微观的法律关系、法律框架是基础;经得起推敲的、缜密的证据组织和演绎是关键。同时需要不断训练和学习的是,如何在案件中寻找到最接近中立者视角的,可被接受的呈现模式和内容。年轻律师往往更习惯于站在当事人的某一个既定立场看待自己的案件,却不知道你觉得重要的不得了的某些角度,对于面对两端听取、办理大量类案、带有心证甚至职业麻木的居中裁判者,可能只是一个根本微不足道的诡辩。

随着案件的复杂、重大,带来的当事人利益格局也不再单一,诉讼目标也不再局限于输赢。有时候在更大的局势下排兵布阵,退一步进三步。更有甚者还包括带有重大经济背景、事件背景、机构背景、行业背景的博弈。面对这样的案件所增加的困难、挫折和压力是律师早期无法想象的,基于个案的自信在这样的历练中被碾成碎片。在这样的历练下 ,基于个体的早期自信被扫荡,随之而来的是人变谦卑。所以有趣的是,往往越是卓越的诉讼大咖,反而对如何成为一个优秀的诉讼律师这个题目变得越发谨慎,更有笃信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谦卑。

二、理想不是我只要努力就会实现,仍坚持才是勇者

大多数人在青少年期都曾经被教导要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并且被告知只要不懈奋斗终有一天能够实现。这样的信念激励着我们从起点出发,在人生的跑道上冲得很快。我也是如此。然而随着视野的开阔和经历的丰富,我们会不无遗憾地发现,成为顶尖高手,超人的勤奋需要,卓越的才能需要,稀缺的机遇也是必需。有句反鸡汤负能量段子说:真正努力过的人,就会明白天赋的重要。真是让人掩面却也真实。这其中我们依靠自己可以控制的,还真的主要是勤奋。

那是不是人到中年理想破灭呢?并不是。行至山腰的我们往往会发现,人生的职业生涯更像一场群众性登山活动。初始阶段是一大群人一起,大多数人实力一般,这个阶段的赛程只要你勤奋多一点、认真多一点就能胜出,所以律师界流传的那句只要你够认真就战胜了一半绝非诳语。赛程过半,还与你一起攀登的就不再都是资质普通者,往往也勤奋,也都具有不错的水准,这时候大家比的是耐力,如何面对瓶颈期的沉闷、低潮和挫败,如何建立和坚持自己的节奏,如何保持清醒和自省,如何在关键的山道环节上让自己出错最少、把握不期而来的赛点。

山腰上要了解的,还包括或许梦想不能实现,该如何过好这一生。这个时候需要做的是内省一下这理想是不是过于高远、不切实际。挫败感、丧失感当然会有,可是这也是真理想和假理想的试金石。有些人爬山到山腰就因看不见山顶而折返、拐弯,那显然并非是真的理想。而有些人,却因此斩获了比早期更大的勇气和坚持。此时的你或许明白,理想犹如明灯,或许终其一生不能抵达,但即便如此我们仍旧朝着它努力前行。当你不再焦虑于理想到底还能不能实现,那种灼烧的焦躁就回归了冷静和专注,这种成熟的理想主义,将比年少时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人定胜天而产生的豪言壮语,更为真实、坚韧、动人、有力量。

三、走得越远越要学会人生取舍,回归真我才会快乐

人到中年,老人已老、孩子尚小、体质下滑,真是内忧外患。而前期积累到中段,往往机会、资源也到达了相当多的数量。这时,有人把自己变成千手观音,有人把自己赶成陀螺。可是,真的能够面面俱到、十项全能吗?其实不太可能,要么忙于工作忽略家庭,要么泛泛点到无法深入,甚至连身体都在这个疲于奔命的过程中出了问题。有一个很残酷的现实摆在我们的面前,时间飞快,我们不再是年轻人般无忧无虑无负担无知无畏往前冲的时期了。

听起来中年真是蛮苦哈哈的一个阶段。不过,人生正是用这样的方式迫使我们学习智慧的取舍。我们不得不回归真我去检验哪些是我们真正想要、真正有动力去坚持不放手的;我们必须在专业里再做收缩和整理,迫使我们集中注意力于特定的法律领域深耕细挖;我们必须学习不再在乎外界的评价,减少那些仅仅为了迎合周遭而进行的消耗。我们进而不得不开始锻炼身心,以承载更高强度的运转。这中间会有不习惯、失落、沮丧,也会有巨大的沉默周期,而我们只有面对,别无选择。

被迫取舍的过程,也是我们进一步面对真我的最好机会。哪些是你真的在乎的、想要坚守的,哪些你曾苦苦追究却并不热爱,答案一定就在我们的心中。

四、关于成功的解构和延展

人生的成功到底是什么?早期被教育的模式总体上比较单一,人到中年才知道这种单一功利导向、结果导向真是害人不浅。我们的人生是由每个当下组成,生命的有限性是恒定的真理。如果将人生的评判依托于结果,那么等于白白忽略了人生大部分的时间。成功的定义本应是多样的、丰富的,办综合性大所是成功,办精品小所是成功;做一个威风凛凛的团队leader是成功,做一个时间自由尽职尽责的提成律师也是成功;能够在大案要案中斩获胜利是成功,能够在关乎个人利益的小案件中兢兢业业抗争维权也是成功;能够形成高速运转的商业模式是成功,能够用专业帮到弱势群体、投身公益也是成功。意识到成功之于每一个个体的不同可能性,接纳自己可以有属于自己的成功定义,才能真正获得人格上的健全和解脱,泰然走出自己的步伐。

而人生的成功更不是所谓出名要趁早,而是一部长篇电视剧、一场马拉松比赛、一次攀登高峰的旅程,我们要允许电视剧有的时候主人公很低潮,要允许马拉松有落后的时刻,要允许攀登中遭遇暴风雪。我们甚至要允许电视剧是悲剧、肥皂剧而不是大团圆,要允许自己这个马拉松选手最终没有能够跑到第一方队,要允许攀登险峰中因各种原因没有抵达顶端。

有朋友曾告诉我,看了2011年我的优秀青年律师约稿后激发了斗志,现在发展得很好。时隔六年,这次的感悟可能看起来有点不够励志,有些非典型,甚至有点小确丧。但是我相信,努力如你,睿智如你,一定能够从中找到属于我们的共鸣。

 

孙彬彬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业协会副会长、全国律协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委员、上海市黄浦区青年联合会副主席。曾获得上海市优秀青年律师、上海市优秀女律师、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上海市三八红旗手、上海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两届上海市律师辩论大赛的冠军、优秀辩手等荣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