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管:上海市司法局
主 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编 辑:《上海律师》编辑部
编辑委员会主任:邵万权
副 主 任: 朱林海 张鹏峰
廖明涛 黄宁宁 陆 胤
韩 璐 金冰一 聂卫东
徐宗新
编 委 会: 李华平 胡 婧
张逸瑞 赵亮波 王夏青
赵 秦 祝筱青 储小青
方正宇 王凌俊 闫 艳
应朝阳 陈志华 周 忆
徐巧月 翁冠星 黄培明
主 编: 韩璐
副 主 编: 谭 芳 潘 瑜
曹 频
责任编辑: 王凤梅
摄影记者: 曹申星
美术编辑: 高春光
编 务: 许 倩
编辑部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89 号均瑶国际广场 33 楼
电 话:021-64030000
传 真:021-64185837
投稿邮箱:
E-mail:tougao@lawyers.org.cn
网上投稿系统:
//www.batvfd.com/wangzhantougao
上海市律师协会网址(东方律师网)
www.batvfd.com
上海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K 第 272 号)
本刊所用图片如未署名的,请作者与本刊编辑部联系
——叶传岵律师访谈摘要
文│访谈时间:2016年4月6日
采访人:李海歌 刘小禾
采访人:非常欢迎叶传岵老师给我们分享您在上海律师恢复重建阶段的一些经历以及您现在年事已高依旧在执业的这样一个独特经历。我们知道叶老师在上海律师界是最早的法律顾问处负责人之一。还有很多第一和很多之最,经历非常丰富,而且非常精彩。1956年被打成右派,81岁那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是离休干部的同时又是资深律师,这两个身份集于一个人身上,这已经是非常罕见的,目前还是律师执业最年长的一位,真是绝无仅有,堪称老有所为的楷模,令我们无比佩服。
叶传岵: 很高兴市律师协会让我来分享这些经历。我是1925年出生的,今年92岁,从四川大学毕业,1949年以前就开始在法院工作。我记得上世纪50年代的时候上海曾经有过律师,李树棠同志就当过辩护人,后来中断了。我原来在上海市人民法院里任房屋租赁组组长,上海市人民法院就是后来的高级法院,当时有三个组,一个房屋组,一个债务组,一个婚姻组。我最早是在房屋组,组里有20多位审判员,所以房屋案件我比较擅长。
1979年以后恢复律师制度,我就在当年归队,归队先归到法院,搞复查案件,待了半年后,组织上将我调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从事律师工作。1981年1月1日,上海成立了两个法律顾问处,以苏州河为界,苏州河以北的业务属于上海市第二法律顾问处,苏州河以南的业务属于上海市第一法律顾问处。我在第二法律顾问处,在四川北路横浜桥那里,当时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是张士勤,她是从虹口区法院调过来的,我那时候五十多岁,年纪还比较轻。我是主管业务的副主任,那时候很忙,我们办了很多案子。记得市司法局王文正副局长经常在我们第二法律顾问处蹲点,还有律师协会的顾问何济翔同志也在我们那里蹲点。那一段时间业务很忙,我们只有20几个人。当时我处分成好几个组,刑事组组长是李国机,民事组有郑传本,陈瑞谟在经济组。那个时候律师人手少,还经常到外地办案,全国都跑,没有自备车,就是挤公交,我们心中有一种力量,就是很有劲,工作都非常认真。不止我是这样,好多律师都这样。记得当时有一位从公安系统调来的马玉麟律师,在一次出庭时,对方说他吹毛求疵,马律师是这么回答的:不错,你有毛我就要吹,你有疵我就要求,你没有毛疵就行了。他这个回答很对,在场人员想笑又不敢笑,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些经历都历历在目,我现在还能回想起最初在哪里上班,开始有20多人是挤在四川南路那个小房间里面。成立第二法律顾问处后才搬到四川北路横浜桥那里的。
1983年,市司法局筹建上海法制报社 ,需要人,组织将我调去任上海法制报编辑,同时担任兼职律师,在报社工作直到1985年离休。根据当时规定,我转为特邀律师,担任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六分所主任。所以我先后担任过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特邀律师,最后又是专职律师。
较长时间以来,我一直没有中断过办案,一直执业至今。办案数量广,类型多,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房产案件我都做。我做过上海第一个无罪案件的辩护人、第一个被害人的代理人,当时比较有名的刑事案件我基本都参加了,像潘萍毁容案,我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当时我侧重于刑事案件,注重研究法律上的规定,尽管是罪该死,但还是要保护其合法权益,这方面我比较认真执着。很多年前,市律师协会编了本《足迹》,我办理过的案例也被选入该书。总而言之,我做得很开心,用现在的话讲就是充满幸福感。
现在我介绍下创办自己的律师事务所的过程。我做特邀律师到2000年,那年司法部下了个文件,规定70岁以上的律师不能继续执业。我已过70岁,不能再工作了。后来,有广东的律师为此起诉,不久这个规定就又改了,规定执业不受年龄的限制。2004年,我就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申请,获准建立了“上海传岵律师事务所”,至今又超过了10年。所以感觉时间真是过得很快。
上世纪80年代有记者采访我, 我曾说过要向巴西的平托律师学习,他70多岁还在打官司,我还看到过美国有个102岁律师带着氧气瓶出庭的照片呢。律师是提供专业服务的,只要身体过硬那就可以胜任,好比医生,我们上海的吴孟超医生90多岁了,还在亲自动手术作指导。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首先考虑的是要维护其合法利益,律师要用专业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所以脑子一定要清楚,你自己都糊涂的话是没有办法给别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当事人选择律师是很谨慎的,别人会介绍,这个律师已经90几岁了。继续执业意味着信息要不断更新,要对当事人负责。如果不学习的话,你就跟不上形势,特别是在诉讼中,你该争取的权利没有争取到,或者过时的不该写的内容你照搬上去,那当事人就要吃亏。像《行政诉讼法》已经修改了,在诉讼程序、诉讼主体方面都有变化,可以选择法院、选择调解,我仔细研究后很快就能运用,明天就有个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所以律师这个工作不是嘴巴讲讲就了事的,要做好工作,就看你认不认真,我最反对的就是忽悠。
现在形势发展得好快,什么微博微信啊,这些东西我都学习,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要与时俱进。所以现在我每天都要学习,看报纸,读文件,学习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我主要是看纸质的资料,也看电脑、电视,还有是与老同事的交流。我感觉我们现在是欣逢盛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改革开放的举措,现在人民群众较满意,我们律师也深有同感。尤其是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口号提出,要求在每一个公民、每一个案件中都要做到公平正义,虽然日常生活实践中做得还不够,但一下子解决全部问题也不现实,应该要有信心。所以我在办案过程中,力争尽量做到这一点,落实中央的要求,保证每个案件都要公平正义。我们共同向这个方向努力。律师兴,国家兴。一个法治国家若没有律师,那就无法无天了。
在同年龄律师中,有好多原来的同事都走了,不过我现在身体还可以。我没有胃病、没有肺病,每天喝酒吃辣椒(因为是四川人),偶尔抽烟,这当然不能宣传。我平时不生气、不难过,心境平淡,顺其自然,与人和谐,与自然和谐。应着中国的一句古话: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关于我腿受伤的情况是: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参加运动会时,左腿骨折过; 10年前在地铁上,人多被挤直接摔到地上,右脚骨折了。打了钢板和钢钉,现在基本痊愈,遇到下雨还有点痛。
我的儿子接我班,也是律师,还有个孙女现在读中学,我问她你将来想做什么?她说和我的爷爷一样要做律师。实际上我父亲也是律师,我的父亲在国民党控制时期在成都老家从事的工作也是以律师的名义。
我现在办案有时要到事务所、到法院,有的在家也可以完成。还办一些法律援助的案件。我的学生还不错,我是实打实地带他们前进。他们现在都可以独挡一面,我有时还要找他们帮忙。
除了办案,我还时常参加市律师协会的活动、老律师组的活动,以及青松城的老干部活动等。
采访人: 今天叶老师如数家珍般讲述的上世纪80年代初的人与事,有不少我们都曾参与,已经有几位老师不在了,我们共同回忆起当时这些真是历历在目。叶老师带来的上海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上的理事合影、第二法律顾问处门口的律师合影等都是无价之宝,是非常珍贵的史料。叶老师执业的一个个岗位,以及他对律师事业的执着言行,映证了律师的起步发展,同时也反映了上海法治发展的这样一个过程。叶老师思路清晰,反应及语速比我们都快。不但有当时的记忆,还用现在的语言,还能在第一线执业,真是不简单。在重温历史及讲述今天的过程中,我们收获良多。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