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下午,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在曙光医院行政中心二楼会议室召
开
《律师为医疗企业及医疗机构捐赠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之操作指引(医疗机构篇)》第二次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卢意光律师、曙光医院医疗事务办公室主任冯煜联合主持,凯西医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法务合规总监谢峰、曙光医院财务处处长等作为嘉宾参会。
市律协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沈涛、孙欢成,委员
姜林、魏俊璟等参加。
卢意光律师首先介绍了此次会议的课题背景,其次谢峰总监就总则的撰写情况做出主题报告。之后与会律师及医疗机构代表针对医疗企业对医疗机构提供捐赠行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主要围绕医疗机构能否接受捐赠、接受捐赠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大型设备的捐赠壁垒等焦点问题,并对医疗机构应建立合理的预评估机制以及向社会纰漏捐赠信息等问题达成共识。
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在提高患者对于药品的安全性、可及性方面有着共同的诉求,并共同致力于创造及维持一个以药品的品质以及患者的医护需求为基础而作出药物使用决策的环境。为达到这样的目标,有必要规范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互动交流关系,以确保这样的互动交流是在一个透明、公开、公正以及健康的平台。为此,上海市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撰写《律师为医疗企业及医疗机构捐赠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之操作指引》,为医疗机构及医药企业的合法捐赠提供可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