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与高校法学院“联姻” 为湖南首例
日期:2008-05-29
作者:李毅 喻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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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聘请高校法学院教授担纲顾问进行专业性的指导,同时自身为高校提供实践教学的平台,一种新型的律师事务所创建
模式
日前在长沙出现。
5月16日,随着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开业,师大法学院的广大学子又新增了一处实践教学基地。
据悉,弘一律师事务所是湖南首家与
高校
法学院“联姻”的律师事务所。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宏义曾有多年的执业律师经历,去年从师大法学院硕士毕业后,他一直在积极筹建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依托高校的
专业
支持,高校以律师事务所为实践教学基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然会产生双赢。陈宏义这一建所思路,得到了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大力支持。法学院院长李先波
教授
担任弘一律师事务所总顾问,肖北庚等4名教授受邀担任该所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