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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

齐鲁晚报:建立第三方监督遏止“败家子工程”

来源:齐鲁晚报     日期:2011-03-30         阅读:3,308次

由于辽宁省丹东市正在建设高铁沈丹客运专线,一条建成仅两年、投资数千万元的公铁立交桥和一座新办公楼将被拆掉,百姓称之为“败家子工程”。(3月29日《人民日报》)

高铁作为当前城市发展的“新鲜物”,当地官员还没稀罕够这个“香饽饽”。如果被炸掉的是破旧危漏、私搭乱建或违章违规的建筑,百姓无话可说,但这次却是由于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和持续性而匆匆上马建设,后又因为要服从所谓的经济发展、城市规划而“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大型建筑,怎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据报道,事实上,公铁立交桥和办公楼开工前,沈丹客运专线建设计划已立项,但建设方根本不考虑立项计划,照样上马建设。

任何一项公共决策都有关地方百姓的福祉,关系着各项事业发展的全局,关系着政府在民众心中的信任度。如果一项公共决策都是“拍脑袋决策”般如此的随意,而不是科学民主的决策,那么就是拿民意当儿戏,其危害不言而喻。

其实,像这种的决策失误并不少见。据报道,仅2007年1月至11月,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因决策失误和工程建设、公务消费等活动中的损失浪费问题金额达271亿元。有人痛呼:“这些损失浪费太大了,比腐败更为可怕啊!”究其根源,就是决策过程中缺少程序的有效公开透明,缺乏严格的责任问责和第三方全面的监督机制。

遏止败家子工程,我们不缺乏各项法律法规,关键是缺乏刮骨疗伤的勇气和改革触动利益者的决心和坚持的耐性。唯有用实实在在的利害关系,让决策者懂得任何违背民意,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决策都要为自己的失误“买单”。只有如此,才能有效杜绝败家子工程的不断上演。 □谭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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