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下午,市律协规划规则委以及青工委在律协33楼第五会议室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讨论《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若干意见(稿)》。会议由规划规则委主任尹燕德主持,参加会议的有规划规则委委员王联华、周波、周巍,青工委主任胡光、副主任吕琰、委员洪亮、陆胤、徐培龙以及市律协调研部主任李旻、公关部主任陶丽萍等。
会议对《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若干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委员们认为律师事务所是青年律师工作的主体,应当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承担主要责任,做好传帮带工作。同时,青年律师也要尽快提高自身的执业素养,对于改善目前的生存状况主要还是重在自身的努力,不能一味依靠协会和律所的扶持和帮助。会议认为可以将协会原先在青年律师方面做的比较好的举措继续发扬光大,并对某些方面拓展青年律师工作的新途径。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律师服务行业可以探讨新的市场机制,勇于创新,使青年律师真正的受益。
会议决定,规划规则委将综合本次会议的精神,对现有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和推进本市青年律师工作的若干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报市律协理事会做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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