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6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举办了“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研讨会”。 中国信托业协会作为本次研讨会的指导单位。会议由研究会主任、中国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李宪明律师主持,中国信托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连顺、中国信托业协会钟杰博士,以及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20余名委员和30余名本市律师参加了讨论。
会议首先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连顺致辞。他对本次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说明。《信托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我国信托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信托产品日益丰富,法律文本的种类和内容也不断更新。随着业务的发展,整个信托行业控制风险、提高效率、树立品牌形象的需求日益迫切。2011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申请,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了《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立项,中国信托业协会被指定为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本次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即为形成业内共识,在各家信托公司现有文本的基础上汇总成为标准文本。
李宪明律师表示,上海律师界走在国内金融信托法律服务的前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广大律师与信托业界专业人士的互动交流,既能够提升律师的法律服务水平,也能够形成一些建设性意见。希望通过本次会议,上海律师能够深度参与我国的信托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李雯总经理做了专题发言,详细阐述了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的必要性、实施过程、基础性条件及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等。她指出由于产品重复率及同质度上升、信托公司人员流动大,为了树立公司品牌信誉、提升客户满意度,平安信托从2008年起就开展了信托文本标准化工作,经历了一个从局部实施到全面展开的过程。目前,公司引进了一套专业软件对标准化工作的实施进行控制。各信托公司的参会代表均就本公司的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情况及本人对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意义的认识做了精彩发言。各家信托公司都认识到了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对信托行业发展及本公司风险控制、工作效率提升及业务发展的重要意义。多家信托公司已独立开展了信托业务文本的标准化工作。
随后,会议进入研讨阶段。研讨依据会议资料《信托产品合同文本标准化方案》、中国信托业协会提供的标准文本讨论稿(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分四个主题进行:
1、信托合同与信托计划说明书之间的条款安排关系;
2、定义条款,应当包含哪些定义,如何定义;
3、哪些可做通用条款,如何表述;
4、哪些可做专用条款,如何表述。
参会嘉宾与研究会委员各抒己见,就讨论主题展开了激烈而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关于信托合同与信托计划说明书之间的条款安排,参会嘉宾就信托计划说明书与信托合同二者孰详孰简展开了讨论。有的认为,信托计划说明书应效仿招股说明书,规定的内容应详细具体,而信托合同则相当于认股书可以相对简单。但有的又认为,信托是私募产品不是公募产品,因此,信托合同才是记录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前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文件,而信托计划说明书则仅应该记录认购程序等操作性内容。参会嘉宾对其它研讨主题也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就信托合同讨论稿的具体条款进行了探讨。
会后,中国信托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连顺表示,本次会议为下一步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各位参会嘉宾、与会律师普遍反映能参与我国信托业务文本标准化工作机会难得,本次研讨会提供了一个同行之间、信托公司与律师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启发、分享的平台,共同提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并期待以后有更多类似的交流与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