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下午,市律协行政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司法研究所在东方体育中心召开“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行政法律问题”座谈会,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体育局有关专家参加。会议由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杨寅教授主持。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阮露鲁所阮露鲁律师、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信义所张剑律师共同参与研讨。
在专题发言阶段,阮露鲁律师结合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案例的分析,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建议中提出建议意见:一是完善程序规范(事前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等);二是建议结合社团(包括社区、行业和俱乐部等)自治管理;三是居民健身权与居民安宁权发生冲突时,政府可提供协商平台,同时规范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使用管理。张剑律师提出,在居住小区外公共绿地等建设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行政许可程序(包括规划变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