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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 光 韬 上海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副主任、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嘉 宾: 黄 绮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会长、《上海律师》杂志主编、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思维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赵 秦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董芳菲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马 远 话剧《律途》艺术指导
韩 璐 上海市乔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话剧《律途》总导演
屠 磊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特邀演员
邓以勒 华东政法大学学生、话剧《律途》统筹
瞿 曦 上海秉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王丹丹 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计时俊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话剧《律途》特邀演员
朱晶晶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王志童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话剧《律途》演员
文字整理: 许 倩
光 韬:市律协宣传委的职能实际上是对社会宣传我们行业,并没有赋予法治文化宣传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可以观察到我们的法制宣传形式都很陈旧,话剧《律途》的演出,突然让人眼前一亮,待会儿我们的话题还会扩张到法治文化上。在国外,律政题材的文艺作品特别多,但在中国很少。这两年国内律政题材剧多了一些,例如《金牌律师》、《离婚律师》还有《何以笙箫默》,表面上都是律政题材,实际上有些剧没有什么法律含量。我们这部话剧演出之后,我总结了一下,八个字:法律视角,人文情怀。话剧选了四个案例交叉推进,四个案例是不同领域的,其实里面的法律含量很高。人文情怀则是因为四个案例最终落脚点都落在“人”上面,从人性角度出发,从法律技术角度升华了,所以这就是我给这部话剧的定位。今天邀请大家过来,都是双重身份,一个是你们都是这部话剧的创作者,第二个你们又是律师,本身也是法律圈的人,站在这部戏以外,你们则是评论者,从这个角度我们来谈一下从创作、观众角度对这个戏的感受,或者扩张开谈律师文化、法治文化,第一部分放直观层面,第二部分再来讨论文化层面。
黄 绮:首先,请允许我以女律师联谊会会长的身份感谢大家给2015年女律联迎新会奉献了一台非常优秀的节目,今天代表市女律联给《律途》团队颁发“荣誉证书”,感谢大家为这台话剧的献演和法治文化作出的贡献。这台话剧排完以后,我相信每个参与者应该对律师在法治文化宣传中的作用感受特别深,所以特别邀请大家来研讨法治文化、律师文化应该有什么新的途径、新的方式去宣传比较好。
王思维:刚刚光律师说的我比较有共鸣,起初我来参加这个剧,并没有带很强的目的性,抱着玩一把的态度,但在参与过程中,我觉得我们的同行都有很可贵的品质,做一件事,都会把自己发挥到极致。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个人也在被感染,在此过程中越来越投入。让我有点意外的是,非专业演员演了这部剧之后,评价居然还不错,而且收到了很多专业人士较高的评价,我有点喜出望外,我觉得我确实参与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我在想如果我们深挖这个剧的意义,可能会对律师的职业形象或者法治文化宣传有积极作用,我个人也有些自己的想法。从比较粗浅的层面,对律师的宣传是对行业事件和动态的宣传,如果深挖,应当是对一种行业精神或文脉的传承。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这部剧其实能起到些作用,这部剧反映了很重要的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律师所追求的理想和情怀、法治梦想、在执业过程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我觉得在这个层面上和我们所追求所谓的行业文脉的传承是一致的,相得益彰。
光 韬:刚刚王律师讲了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个层次是从行业宣传的角度,第二个层次是文脉传承,这是他所理解的法治文化。
赵 秦:先谈谈我个人对这部剧的感想,首先任何人做事本源是来源于他的兴趣,我觉得这部剧可以使人对律师或这个行业感兴趣,这个感兴趣可能来源于律师本身,也可能来源于在校学生或业外人士,从我个人经历来说,律师开始几年的道路很难走,要把更多优秀人才拉到律师队伍来也要使他们有兴趣,我觉得这部剧能够做到,会让人觉得律师行业好玩,同时又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能使人产生兴趣。第二,这部剧有宣传作用,我们都知道,在一个行业里,要做好,使个人和行业都得到认可,应当有正面宣传,让别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这部剧本身题材源自于很多现实中的案例,参演的也是律师,从编剧角度将律师的正面形象都展现出来。比如在援藏案例中,律师在观念冲突时仍然坚持自己的理念,这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部剧很好地宣传了律师的正面形象。能使更多业外人士感受到这个职业的前途,也能使业内人士更好地扎根于这个职业,踏实努力地做下去。除了文化方面、法治方面,这部剧的现实意义也很大。第三,光律师前面说到现在很多法制宣传的形式过于传统,而这部剧在宣传层面上有创新,我们可能没办法花很多精力让律师演一部真正的电影或影视剧,但是通过一些小品、访谈、话剧,能从宣传上创新,这种创新对于宣传整个律师行业或能把律师行业推陈出新很有帮助,而现在不止是话剧,包括电视节目上《律师界》栏目的推出,也是一种宣传律师的创新方式。
董芳菲:我在这部剧里参演的是一个家事律师,我首先谈一下参演这部剧的感想。作为一个女律师,在这个行业里的性别意识是模糊的,因为你所面对的困难、承受的压力需要象一个男性去面对。原来我从没有想过作为一个女性律师对这个行业和社会包括法治建设需要承担哪些社会责任,但这部剧让我们确确实实了解到了,我在剧中代理的案子是在帮弱势的女性群体说话。包括在创作这部剧的过程中,导演也和我说过这个角色想要达到的目的是唤醒女性社会责任、社会意识,这部剧给我带来的最大感触是作为一个女律师在整个行业里所需要扮演的角色并不仅仅是从律师职业出发,而是需要保护这个群体,为这个群体承担一些社会责任,这是我参演这部剧给我带来的最大启发。就这部话剧给行业带来的影响,我认为这次话剧是法律行业和戏剧行业的一个合作和交流,从法治宣传角度出发,以后可以开展多层面的合作,和不同行业、不同协会开展交流,我相信一定能碰撞出一些火花来。
马 远: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个专业的喜剧导演,这次非常荣幸给大家做了艺术指导和技术支持方面的工作,能来参与一部法律题材作品,对我来说是一种回归,因为法律是我的第一专业。我觉得这次《律途》的意义是让普通大众再一次认识律师这个职业的作用和他们在工作过程中整个的思考包括情感投入,尤其是家事律师和刑辩律师。另外一个意义是在戏剧行业和法律行业彼此之间产生了影响,对于诸位扮演者的影响就在于自己对于职业的某种观念或思考能够通过自己扮演角色表达出来,这可能是戏剧对法律界的影响。反过来回到我们的本行,我们确实面对了大量的创作匮乏,所有的电视剧、舞台剧往往是泛娱乐化。我觉得也许应该由律师行业来创作一些真正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律师作品,因为在国外,有很多电视剧都是其他行业的人参与剧本创作才能达到那么高的专业度,中国有那么多律师和经典案例。这就是我的一个感想,最后我愿意继续为律师协会和诸位律师做更多的技术支持,同时也希望有好的剧本在可以开放给我们的情况下,给我们一个创作或搬上舞台屏幕的机会。
光 韬:马远刚才讲到一点,我特别有感触,在美国有大量律政方面的小说剧本就是律师写的,因为有些行业必须是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很多年的人才能把行业里精深的东西用通俗的表达方式展现给观众,因为观众看不懂太复杂的专业内容,必须把专业内容转换一下,这让一个电影学院出来的编剧转换,他无法操作。
韩 璐: 在过去的两个多月,我自己收获的远比我付出的要多,我内心有特别多的感谢。其实我不能算是总导演,只能算是一个牵头人,正因为我担任了这个角色,我接触到的比在座的要多一些、全面一些。《律途》的成功献演,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靠了很多大律师和组织的支持,才有了这部剧,我们可以看到这背后的需求和需要。就是我们律师行业本身需要有这样的文化作品,展现律师内心对法律和法治充满了情怀和理想,需要有作品来表现这一面。除了每天经历这些案件的琐碎、繁忙、压力,甚至有时候怨恨,经历的这些挫折之外,我们依然需要一些东西来表现心里的那些最朴素的情感理想。而且这些东西表现出来以后,会倒着再推动我们自己还是要继续坚持下去。所以我觉得那么多大律师、年青律师还有领导那么关注支持这部剧,是因为我觉得我们整个行业都需要这些东西。从行业外的反馈来看,他们也想知道律师到底在做什么,是什么样的。之所以在剧里加上援藏律师的情节,就是因为其实有很多律师在吃苦耐劳,但是没有电视节目和文化作品在表现他们,无论是业内需求还是业外需求,还是我们自身坚持对职业理想的需求,这个话剧都很值得。
屠 磊:我在这个剧中客串了一个法官的角色,我很佩服大家,为了排这部剧,大家投入了那么多时间,放弃了工作,真不容易。我觉得演出很成功,完全不逊于我看过的任何一部由专业演员演的话剧,表情、台词、舞美都很到位,非专业人士能做成这样很不容易。法律不是儿戏,但每个法律人都很有戏,我们的生活也很有戏,现在把它真实地展现出来,能够吸引业内业外和整个社会的。
邓以勒:现在大家都是通过剧或者是其他小说的方式去了解律师,但对律师存在很多误解,所以希望用这部话剧来反应一些法治人的心声。作为一个法学院在校学生,我发现在座的和我心目中的律师不一样,比如最开始作为一个法学院学生,我心里也在犹豫要不要走法律这条路。但是当我看完《律途》,坚定了想要走律师这条路的决心,每个人有不同的选择。当律师也有苦,我看到了这个行业里,无论大家付出了多少,他们都在坚持,有人说律师是物质的,但我看到的律师却是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坚持。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法治梦想,或大或小,我觉得这就是一个好律师和普通律师最大的区别。参与这部剧之后,心中很感慨,也学到了很多,我收到了很多反馈,就是大家希望能不能看一下这部话剧,能多看到这样的话剧,他们想了解真正的律师生活,不是由演员扮演,就是由律师自己本色出演,反映出真正的律师群像。
瞿 曦:在《律途》中,我客串了一个小三的角色,但我觉得这部剧没有象别的剧单纯描写大奶和小三的斗争,而是展现了一定的人文情怀,包括整个社会的伦理背后深层次的东西。我很荣幸在这部剧中认识了那么多同行,可以彼此分享痛苦,但我们还是在逆境中求挣扎,展现一些青年律师正能量的东西,这样才能推动我们在这个行业里继续往前走,所以非常感谢《律途》给了我这个机会参演到大家庭的角色中。当然一些业界的朋友跟我说,这部剧是不是可以考虑在其他行业,比如金融业、妇联开放专场,向不同层面展现律师的风采,他们都想了解律师真正的酸甜苦辣。最后我想说,话剧虽然结束了,但我希望这是另一个新的起点。
王丹丹:我入行三年,算是一个新律师,从小到大我最想做的两件事,一个是当律师,一个就是当演员,所以有这么一个机会参演,我立即就答应了。有了这次的参演经历,我更加坚定了坚持律师梦想的信念,
计时俊:这部戏我认为是一个惊喜,第一,我从来没想到律师能编排一部话剧,毕竟话剧相对来说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业;第二,我很希望律师协会能成立话剧社。我们律政剧的主题应该是什么,这次选择的主题相当好,讲了青年律师的梦想以及如何评判一个人是不是优秀律师。不想做大律师的律师不是一个好律师,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个做大律师的梦想,那么一定是以大律师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所有看过这部剧的人都有这样的评判,律师无所谓大小,只有年青律师和资深律师的区别,但是心中的大律师应该存在,每个年青律师可以是大律师,但也一定要有自我约束、自我要求,我认为这样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是能够让大家看到律师的成长过程,让我们看到律师应该奋斗的目标。至于在律师从业过程中,剧中律师受到打骂也让我们看到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艰辛,从这部戏表达的正能量来说,让人看到了律师行业的艰辛,也看到了我们的梦想和努力,让更多人了解、崇拜律师,我相信这也是各位青年律师们所希望达到的目的。再说一下将来,我们是否要再排话剧、排什么样的话剧,我倒是建议应该排一些略带喜剧、破案、推理元素的剧,我们这次这部剧就很好,既让人笑,又让人哭,又让人知道剧里的含义。我们是律师,从这个角度去谈法治的概念,谈应该遵守的理念,又能够给大家带来笑声,如果能笑中有哭就更好,这是我的想法。
朱晶晶:首先非常感谢这部话剧,因为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合力做这件事,而且把这件事做成了,我觉得这是件高兴的事。第二,我在戏中收到的评价是出乎意料,因为我自己的业务和影视界、戏剧界、文化界都很相关,我请了很多这些行业的朋友来看,他们没想到能演得这么好,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高的评价。他们觉得从剧情上,这部戏很真实生动,从内容上普通观众都觉得好看,在编排表演各方面也很自然,有这样的专业评价,我还是蛮高兴的。
王志童:我说一下感受,怎么让大众了解到我们律师,就象刚刚光律师说的,律师界和金融界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是非常高等的两个行业,他们没什么机会跟金融或法律扯上关系,所以至少让老百姓和其他行业的人知道律师到底在做什么,这是我们最优先要考虑的问题,如何让老百姓来了解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觉得做一些接地气的事情是完全可以的,让大家知道律师也是人,就有顺与不顺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一些律师和老百姓完全一样的地方。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法律毕竟是一个纯粹性的东西,如果大家觉得法律也不过如此,那就很可怕了,就象前面有些律师说的,对于法律这个问题,它是高大上的,法律是不可侵犯的,从律师的角度来折射法律,当律师真正到了法庭上或者做法律工作时,律师的权益是绝对不可侵犯的。再说一下表达形式的问题,我今天坐在这里看到那么多律师很有才华,是因为有话剧这个平台让大家来展示,而这个平台是一个行业或老百姓都很喜欢的,第一,很有意思;第二,没有距离感。在看戏这个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让老百姓了解到了律师界这个行业的一些具体信息。所以我个人观点就是这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可以推广,只要大家开心,在欢笑过程中了解到律师和律师界。
光 韬:今天下午,我们讨论了方方面面,涉及到行业、理想情怀、法治文化,我想讲一点我的想法,这次《律途》话剧的演出所起到的社会反响,我想有一个从行业剧到法治文化的跨越,我们本身就是想做一部展示律师日常工作、行业风采的剧,但最终起到的效果可能比很多法制宣传形式好,这里就有一个名词: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到底是什么,我觉得当今中国比任何时候都特别需要法治文化,那如何定义理解,首先切入到一点,我们经常讲文化,文化是什么东西,如果让我给它做定义,我认为文化就是一种生活方式。那么法治文化是什么,其实就是基于法律思维的一种生活方式。当今中国,我认为特别需要一种法治文化,就是基于法律思维方式。为什么我说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欠缺、需要法治文化,其实律师这个职业本身天然地希望这个社会是个法治文化浓郁的社会,我们这个职业才有用武之地,行业才有地位或者这个职业才受人尊敬,但这个过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涉及到法制宣传这一块,我们的法制宣传经常是各种各样的案例,为了追求收视率和收视效果,最后都变成讲故事,恰恰忽略了理念的东西。我认为法制宣传中最重要的东西就一句话:法治面前,人人平等,这种理念的东西怎么通过一种载体的形式传导到每个观众、每个受众中去,需要潜移默化,形式多样。我觉得这次《律途》效果是好的,剧中的四个案例穿插,把所有的法律视角理念植入进去,改变观念比改变什么都难。在我们的执业过程中,除了工作之外有很多时间做的就是慢慢推动法治观念的转变,然后对法治文化的建设,法治环境的改善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工作,很多时候我们就在做这些事,可能看不到一点成绩,但整个社会就是这么前进的。虽然是一件让人沮丧的事,但其实也是让人乐观的,只要往这条路上走,那就有希望,所以我也希望看到在座的各位包括《律途》剧组还有后续动作,有更好的作品出来。我们这次这部剧主要是针对律师,其实我们可以扩张到公检法,至少从形式上、从大的概念上讲,我们是强调法律共同体的,这方面值得做。
黄 绮:前面大家说的都非常真挚,从剧里剧外大家都谈了很多,我觉得律师应该是法治文化的主体,我们都是自己演自己,当律师演自己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比,我们就是专业人士演专业人士。在这个过程中,我是带着一种欣赏、一种享受去看完整部话剧。说到法治文化,我非常同意光律师的说法,他给法治文化做了一个总结,就是一种法律人的生活状况,这个描述非常准确,我们是法律人,我们的生活方式可以在法庭内外、谈判桌、舞台上等等,当然舞台上我们更多的是演绎和法治有关的舞台内容和文化。我觉得法治文化的弘扬主题应该就是我们律师和法律共同体的所有人,其实我们更有能力和资格做这件事,事实上我们已经做了,而且做得非常成功,回来以后我们也在总结,《律途》真的是一个开始,肯定不会就此结束,更何况《律途》这部剧本身还没有结束。演出结束后,很多人都和我说剧本太好了,方方面面的领导在和我说,不能只演这么一场。通过这样一部作品,我们演绎了法治文化应该如何去宣传,我觉得整个法治文化宣传的形式、途径、内容,都是很丰富多彩的。
光 韬:我想我们今天的讨论应该没有结束,之后还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进行交流。最后希望《律途》后续的故事能够继续发扬光大,大家后续的故事能更精彩,也祝愿大家在职业道路上创造更多精彩,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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