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 国内律师

国内律师

广东律协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2016年广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创新论坛暨《律师说》节目周年庆

来源:广东律协     日期:2016-09-29     作者:广东律协    阅读:6,294次

2016年9月19日至20日,省律协与广东广播电视台在广州联合举办“2016年广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创新论坛暨《律师说》节目周年庆”活动。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广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总经理、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曾国欢,全国律协副会长、省律协会长欧永良,省律协副会长肖胜方、秘书长叶港,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总监陈健、副总监王东辉,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调研员王兵等领导出席了活动。新华社广东分社时政新闻部主任毛一竹,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综合部副主任权勇,法制日报广东分社社长邓新建,中新社广东分社社长张见悦等18家媒体代表及各地市律协分管宣传工作的会领导、法治宣传高级研修班部分学员共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会上,省律协对2013年以来的法治宣传工作做了总结,并现场播放成果片《踏歌而行——十届广东律协法治宣传工作成果》。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珠海、河源等市律协对过去几年的宣传工作成果以vcr、ppt等形式做了展示。同时,邀请了《法律讲堂》栏目、《法制日报》、《信息时报》、《方圆律政》、南方网、广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代表作律师行业法治宣传成果展示交流。
    活动现场分别以“新媒体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宣传中律师和媒体的担当”为主题进行了两轮交锋。杨新发律师认为,当今时代法律人更应讲究无公害的表达;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院长刘旦认为,自媒体与传统媒体应该相互补充;参与交锋环节的律师、传统媒体、自媒体代表都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随后,与会律师与媒体签署了《律师-媒体法治宣传共识备忘录》。这是广东律师行业首次与媒体签署共识备忘录,广东律师与媒体在推进法治进程中,巩固行业共识,拓展宣传渠道,不断创新合作方法。
    王东辉副总监代表广东广播电视台讲话。他谈到,律师、媒体是法治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性行业,对推动法治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本次活动为更好地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法治宣传创新提供了平台。
    欧永良会长认为,本次活动展示了律师的良好形象,促进了法治宣传工作,传播了法治精神。他希望,藉与媒体签署《律师-媒体法治宣传共识备忘录》的契机,把法治宣传工作推向新的高潮。
    梁震副厅长对本次活动和十届省律协宣传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对律师行业宣传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律师宣传工作要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宣传工作要引导正能量,要注重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舆论效果的统一;二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切实组织好广大律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律师要接地气、要以案释法,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方式推动法治宣传;三是找准律师宣传工作的重点领域,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大力宣传律师中的好典型,树立律师形象,宣传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做实已有的宣传平台,创新与媒体深度合作的新模式。
    广东广播电视台《律师说》节目一周年庆正式启动。周年庆以《律师说》节目年度回顾片拉开序幕,并对43名领导嘉宾、律师、媒体授予了“节目顾问”、“出镜律师”、“自媒体联盟”、“媒体联盟”等称号。
    活动以辩论的形式开展了一场“律媒论坛”。邀请了律师、媒体、高校法学院学生通过不同的视角对“对待电信诈骗更应该以法强制还是以德唤醒”和“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重要还是家庭教育重要”两个话题进行了两轮辩论。法制日报广东分社社长邓新建,著名时事评论员司马春秋,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郭丽等对辩论进行了点评。
    肖胜方副会长在周年庆讲话中指出,在自媒体时代,如何创新宣传手法、如何让老百姓更喜欢法治宣传类电视节目等,都对律师行业和传统媒体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通过本次法治宣传创新论坛,可让律师对法治宣传情况更为了解,同时也可以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与各大主流媒体进行“律媒合作”,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发掘法治宣传人才,组建优质法宣队伍,更好地打造广东律师宣传系列品牌。
(摄影:李智峰,拟稿:梁羽彤,审定:史璞松)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


Baidu
map